江苏省: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开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号)精神,为做好全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11、12日进行。请省、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科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通过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尚未领取到证书者,可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前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请各考区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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