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监函[2010]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
福建省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监函[2010]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鉴于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当前暂不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继续有效,待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后再行规定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宜。
二、通知各建造师注册企业填写本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中的“合同聘用期限”、“目前在企业担任的工作岗位”、“是否有表注所列行为”等内容,将填写完整的汇总表及电子文档上报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
三、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情况检查,同时汇总本地区各企业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报告中要包括总体情况、存在问题、现状分析、处理意见等内容,并于10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及本地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情况汇总表》(附电子文档)报送省厅政务服务中心。
四、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临时建造师(含一级二级)延续注册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郭江帆 联系电话:0591-8761580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第一考试网(www.onekao.com)所提供的福建省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相关链接
- 04-21福建省规范建造师注册申报工作
- 04-24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
- 05-052010年江苏省直点一级建造师考
- 05-05山东省滨州市:2010年一级建造
- 05-1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10年一级
- 06-03内蒙古2010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
- 05-052010年浙江省一级建造师报名网
- 05-05广东省中山市:2009年发放一级
- 05-05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2010年一
- 11-18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上一篇文章:上一篇:2010年第十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下一篇文章:下一篇: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介绍
版权声明:如果本考试网站所转载的“福建省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ziyu320@qq.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