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特别提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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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1-09-22   作者:第一考试网
马鞍山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特别提醒事项

马鞍山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特别提醒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护照)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和护照。户籍证明、过期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照以及其他任何证明、说明,均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生答题前应特别注意:

1、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如对以上事项有疑义,请在考前与马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5-2324449)。

【一级建造师责任编辑:第一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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