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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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05-17   作者:第一考试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2〕19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2〕19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12年9月22、23日举行。

  9月22日上午9:00-11:00考《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3日上午9:00-12:00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

  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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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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