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2013年招标师考试报名考务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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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3-06-11   作者:小白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2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10月20日下午14∶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设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客观题)、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客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区直考点,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设考全科1个级别。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自己的成绩,不收取信息费。咨询电话:0771-5505211。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
  1.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2.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

【招标师责任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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