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事考试网:青岛2013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
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1日至14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陆“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http://221.215.38.193:8002 ),输入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后(新用户应首先注册),进入系统点击“注册办理”中的“考试”栏,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需在“备注”栏注明考生提供可查询的社保网编号,同时老考生应填写档案号,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网上审查。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第一考试网(www.onekao.com)所提供的青岛人事考试网:青岛2013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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