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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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市人事考试网   2012-05-13   作者:第一考试网
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

 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8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进行。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组织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扬州市考区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城建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与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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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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