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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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2012-05-18   作者:第一考试网
关于做好盐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

 

关于做好盐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8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考生资格进行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2、23日进行。请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按照《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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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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