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2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

分享到: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2-03-06   作者:第一考试网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㈠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
  ㈡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⒈本人申请并填写《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各1份。
  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做出审核推荐意见。同时出具申报人从事建筑设计专业工作具体年限、有关业绩、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无明确的具体意见,只写“同意申报”字样的将不予办理)。推荐意见和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⒊持《考试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电话:66219099,联系人:陈菲)。
  在办理资格审查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中如有要求的)、进修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面备查);
  ⑵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准确无误反映申报人从事设计工作年限和设计业绩,以及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4张(1张贴在申报表上,3张贴在报名表上)。
  ⒋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联系电话:65375001)。
  (三)非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按要求填写填涂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张,并提交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直接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须在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规定位置填写填涂本人考试档案号。
  四、考场设置与准考证领取
  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2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每科90元;专业作图题每科150元。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注册建筑师责任编辑:admin】
温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第一考试网(www.onekao.com)所提供的海南2012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上一篇文章:上一篇:海南2012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

版权声明:如果本考试网站所转载的“海南2012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ziyu320@qq.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