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2010年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郑州海关2010年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11年3月1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 
    1.《报关员资格申请表》(请自行上网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自行上网打印),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 
    海关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郑州海关稽查处
联系电话:0371-65599875、65599877
郑州考点领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郑州海关大楼9楼903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45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正常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