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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辅导笔记:退税的期限及要求

2010-06-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退税的期限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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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海关发现多征税的,应立即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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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纳税义务人发现多征税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要求海关退还多征税款+利息,利息按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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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利息计算;利息期限自纳税义务人缴款之日起至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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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缴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予以退还;已征收的滞纳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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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海关应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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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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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退税在原征税海关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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