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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报关员考试辅导: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

2010-06-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

  ★申报前看货取样

  目的:准确准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等,便于正确申报。
  做法:收货人提出申请,获得书面批准证明,海关派员现场监管。
  取样后,海关人员及收货人分别在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
  ☆电子数据申报的方式
  A.端申报方式 B.委托EDI方式 C.自行EDI方式 D.网上申报方式 #

  ★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期限

  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信息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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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

  原则: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理由:
  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错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3)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缺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5)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
  6)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PS特殊情况: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以及涉案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位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撤销。(修改要提交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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