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危险品生产企业登记

出口危险品生产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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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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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
对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
(二)主管部门 #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口烟花爆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
(三)申请程序 #
1、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登记条件: #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收登记证和公安机关颁发的生产安全许可证; #
(2)具有质量手册或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 #
(3)应当具有完整的生产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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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当有经过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检验人员,能按照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进行生产过程中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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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当具有专用成品仓库。仓库应清洁有通风防潮、防爆措施,库内产品应分类按品牌堆放,隔地、离墙堆码整齐。
2、申请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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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登记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正式提交书面登记申请。并提供有关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资料。
(2)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按规定对申请登记企业进行考核
(3)对考核合格的企业,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授予专用的登记代码。
(4)经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后可申请复核,经复核仍不合格,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
(四)监督管理 #
1、采取产地检验与口岸查验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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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声明》。 #
3、凡经检验合格的出口烟花爆竹,由检验检疫机构在其运输包装明显部位加贴验讫标志。 #
二、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生产企业登记 #
(一)、登记条件: #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收登记和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许可证 #
2、具有质量手册或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 #
3、具有完整的生产技术文件;
4、具有专用成品仓库 #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 #
1、申请登记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正式提交书面登记申请,并提供有关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资料以及《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 #
2、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的登记考核小组对申请登记企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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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考核合格的企业,由直属局颁发《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登记证》和专用的登记代码。 #
经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后可申请复核,经复核仍不合格,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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