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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目录

2023-03-31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上海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秋季会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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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中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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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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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类别及计划发布 #

第五章报名要求 #

第六章投档方法 #

第一节“依学考投档”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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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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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投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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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投档复查标准 #

第八章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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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新生注册和检查 #

第十章计费标准 #

第十一章捐助新政 #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述 #

第十三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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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逐步规范学院夏季会考招生投档工作,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执委会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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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小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委、考生、家长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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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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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高校名称: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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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高校国标代码:14592 #

第五条中学地址:白云学院:山东省济南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02号;邮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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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学院:山东省济南市海珠区龙洞渔沙坦西坑大道1号;邮局编码: #

梅州学院:山东省济南市梅州区大东路18号;邮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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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学校:山东省济南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04号;邮局编码: #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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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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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办学类别:脱产 #

第九条小学经理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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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业务经理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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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投档并取得本校准式学籍的中学生,在校其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荣获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授相应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颁授证书学院名称: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辍学者,视详细状况领取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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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学院招生执委会负责起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方法并组织推行,推行监督协调制度,处理夏季会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执委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

第十三条小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委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投档其间创办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父母的申述、投诉等信访事项。 #

第四章类别及计划发布 #

第十四条本校秋季会考招生含“依据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投档(下称“依学考投档”)、招收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统一考试招生投档(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四川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大学夏季会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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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报名要求 #

第十五条报名本校“依学考投档”的考生须符合广州省招生执委会《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普通大学招生统一考试报考工作的通告》(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中考报考条件,并出席湖南省2023年普通中考报考及2023年四川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英语、数学、英语3门课目考试。 #

本校“依学考投档”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参看《广东省2023年普通大学夏季会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小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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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报名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州省招生执委会《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普通大学招生统一考试报考工作的通告》(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中考报考条件,并出席湖南省2023年普通中考报考及广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收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考取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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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参看《广东省2023年普通大学夏季会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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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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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根据“学校负责,省教委监督”的原则,本着公正、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根据,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拟定“依学考投档”、“3+证书”考试招生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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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本校公共英语教学为德语,请非德语葡语考生谨慎报名。 #

第一节“依学考投档”录取规则 #

第十九条本校“依学考投档”按普通类招生投档,普通类按照考生录取学考成绩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补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录取(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根据考生排位择优投档广州卫校招生简章,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养评价择优投档。 #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投档规则 #

第二十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依据考生统一文化课目考试录取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择优投档。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补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广州卫校招生简章,根据考生排位择优投档。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投档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

第三节投档备案 #

第二十一条中学将夏季会考拟投档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初审备案,并按照省招生办公室初审通过的名单领取投档通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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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投档复查标准 #

第二十二条中学投档考生的复查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疾的考生,若其生活才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投档标准,则予正常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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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组织保障 #

第二十三条中学深入推行大学招生“阳光安装工程”,建立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将招生新政、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和重大违法丑闻处理结果给予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着力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会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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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经投档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收取费用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舍弃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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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中学阶段(含普通中学、中职、中专、职中、技校)结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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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投档新政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复查要求或不宜就读已投档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申领,给予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造假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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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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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本校计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立普通大学费用的通告》(粤发改售价〔2022〕367号)和《广东省发展变革委浙江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告》(粤发改规〔2022〕10号)发布的标准执行。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费用6410元/生·学年;公共服务类专业费用5250元/生·学年;住宿费500元-1500元/生·学年。 #

第十一章捐助新政 #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借贷、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举措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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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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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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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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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网址: #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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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监督与申述 #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述的联系部委: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室 #

联系人:黄仁锋 #

监督电话: #

电子邮箱: #

第十三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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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大会讨论初审通过,适用于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夏季会考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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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上海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授权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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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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