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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2024-01-2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人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霞浦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试点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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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今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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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范围、对象 #

(一)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含装配式建筑、BIM)、建筑装潢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施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测量、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23〕1号、闽人社发〔2023〕1号、闽人社发〔2023〕2号、闽人社发〔2023〕1号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

(二)香港地区市民可依据《关于举办在闽大陆地区市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

二、任职截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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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任职期限的截至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即工程师任命时间不迟于2023年1月1日,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工程师任命时间不迟于2023年1月1日,论文发表、代表业绩完成时间不迟于今年12月31日。 #

三、申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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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依据从事工作岗位和业绩选取相应的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名称应参照《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23〕16号)填写。 #

四、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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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初审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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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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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人登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从首页标题栏“行业管理-建设人才-培训教育”中点击步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系统”后,进行注册、登录、填报。 #

2.网上信息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递交申报(如有错误可撤回更改),复印《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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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12日-7月31日。 #

(二)逐级现场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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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初审推荐。所有申报材料须本人诚信承诺并经所在单位初审确认并签章,用人单位应该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多于5个工作日,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内标明:经公示(某年某月某天至某天),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

2.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初审推荐。评审材料须经厅(局)、总公司、龙头企业或设区市职改办初审吉林省职称考试办公室,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并签章。 #

3.住建厅职改办现场初审。对申报材料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须要补件的应该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补足,逾期未补充建立的,视为舍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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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现场初审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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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海峡人才代理人员为2023年7月31日-8日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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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人才代理人员为2023年8月7日-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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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莆田、南平、宁德地区为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 #

龙岩、龙岩、漳州、平潭地区为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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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初审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514室职称收件室(武汉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

电话:0591-。 #

附件: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湖北省职称变革工作办公室职称变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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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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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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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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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评审函一份。省内单位由市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试点龙头企业或所在设区市人社局职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开具。县属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打印件并加盖私章。工作单位为分公司的,须以总公司名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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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一式三份,A4纸双面复印,且在封面加盖私章,打印件无效。 #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一式三十份,A3纸复印,且在封面加盖私章,打印件无效(排版可压缩调整,原则中单张单面,确有须要的可单张双面,勿装订)。 #

4.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获奖证书、获奖证明打印件。2002年后在国外取得并可在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可只提供证书号,无需提供学历原件或打印件;在美国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不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结业中学联系方法或才能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凡在职出席学习取得学历的,要提供后置学历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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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师职务资格证书、单位任命书或聘约协议打印件各一份。 #

6.任工程师职务以来近5个年度《工程技术人员考评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2023至今年度)。年度考评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初不得出席评审,其中:年度考评基本合格的,任职期限要求相应延后一年申报;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任职期限要求相应延后三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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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任工程师职务以来,近5年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共450学时(其中每年公共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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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闽人社发〔2023〕3号文,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使用范围。 #

9.提供两项在任工程师职务后复工,今年12月31近日完工初验合格(设计类审查合格),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含正职)的业绩证明材料打印件。诸如:申报施工类必须提供完工初验报告,不足证明的补充提供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初验记录表、经备案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等;申报设计类必须提供设计目录、图纸、审查合格书和报告书(不须要报审的专业除外),按照闽建〔2013〕4号文件规定:建筑、结构设计项目应由注册师兼任项目、专业负责人;申报管理类必须提供专业报告,如完工初验报告、检测报告、监督报告、预决算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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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供专业技术代表作1篇(刊物原件和论文打印件各一份)、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结果和中国知网官网查询结果。其中省属单位和设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递交1篇结合本专业业绩独立撰写并发表的论文,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递交1篇独立撰写的具有相当水平、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非工作总结),递交多篇的选择一篇作为代表作供评审;学历破格申报者提供4篇独立撰写并发表的论文。应在网路申报系统“论文”中上传Word格式电子文档,本次评审将对论文推行“文本复制检查”,检查结果递交评委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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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要求:必须是任工程师职务之后由本人独立撰写,文章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要与本人工作实践内容相结合,涉及到的工程必须是建成或已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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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要求:应在即将出版发行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依据杂志承办单位确认)土建工程类行业杂志或学院专科高校承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杂志均需有CN或ISSN刊号,发表在季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期刊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

刊物须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认证(查询途径:国家新闻出版署→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刊物社→查看详尽并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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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须经中国知网官网查询认证(查询途径:中国知网→输入论文题名检索→点击题名查看详尽信息并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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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以往评审未通过人员再度申报时,应补充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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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

1.依照省政府有关高等高校、省属私立诊所、省属科研机构、中中学、中学校(含中专)“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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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的,申报土建系列中级职称时,需先转评土建专业工程师,转评标准条件与同一级别职称评审一致,且在通过评审的次年方能申报中级职称。转评递交的业绩和论文不得作为申报中级职称材料使用,工程师任职期限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兼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期限累计估算。已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其他专业人员,须间隔1年以上方可参评,之前提交的业绩和论文不得重复使用。 #

3.在外地或军队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须要根据我省规定的程序由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转确认手续后方能参评,原任命期限和按规定出席的继续教育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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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材料装订要求:按本附件第一大点的次序整理,第2项评审表左边上下装订成册,4-8项材料夹在一起,第9项的业绩按项目夹成两册,业绩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本人签字处用钢笔圈出并彩页;第10项论文打印件、国家新闻出版署及中国知网查询结果夹到期刊中发表页,一并放入黑色塑胶档案盒,并贴上封面(系统复印)。 #

5.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78号)文件要求,凡申报评审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出席答辩考评。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出席答辩考评者,视为手动舍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递交评委会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考评主要内容详见闽人发〔201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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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职业道德操守列入职称评价内容,申报人员应加强职业操守,诚信执业,对申报的材料应实事求是,确保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造假,伪造学历、资历,虚增业绩的;剽窃、剽窃别人成果,或让别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吉林省职称考试办公室,一经查实,五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侵吞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年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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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审结果将在我厅官网公示后,由省人社厅发文批准确认。代办中级职称证书事宜请与各委托机构联系。评审材料后续统一寄回,通过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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