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告》(教职成厅〔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今年上半年结业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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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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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申请时间:5月25日~5月31日; #
信息确认时间:5月26日~6月1日; #
结业初审时间:6月2日~6月30日; #
二、申请条件 #
考生需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23年版》(“下载中心”可下载:)规定的要求,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别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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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表》。
2.有效市民身分证及身分证打印件(含正反两面)。身分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函授办初审完后返还考生。 #
四、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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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登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则微软浏览器);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右侧的“毕业申请”,选择结业专业2023湖北教育考试院电话,查证本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相片、专业、层次等信息有误,需联系考籍所在地咨询信息变更事宜; #
3.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2023湖北教育考试院电话,对照专业计划核查所有课程成绩是否合格,系统中“毕业条件判断”合格结果仅供参考。如符合结业条件,递交结业申请并复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表》; #
4.考生递交结业申请后,本人须依照系统提示时间,持结业申请材料到考籍所在地函授办代办信息确认手续。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别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附件2)和被委托人身分证原件; #
5.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6.考生可随时登陆系统查询结业申请的初审进度,如有疑惑,可依照代办进度向各省州函授办、助学机构、学习服务中心和主考高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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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留意事项 #
1.按照教试中心函[2023]133号文件的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证书复印的黑白相片,即考生首次报考出席自学考试现场采集的电子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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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相片)确认无误。因考生本人或则委托人查证的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如期结业或则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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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层次(含本科、专本连读)专业结业证须取得本科及以上文凭(登陆“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能查询到本科及以上文凭信息),考生须在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后置文凭验证。因后置文凭问题造成不能结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
4.各省州函授办、助学机构和学习服务中心要认真初审结业生的个人身分信息、根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别和其提供的单位鉴别材料做好思想品德鉴别工作,主考高校还须认真初审字迹卡等信息。
5.考生结业申请其间,各相关单位必须根据鄂防指办发〔2023〕54号文件等有关精神做好常态化灾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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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
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网上申请步骤图 #
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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