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相关问题解答

官方公布: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相关问题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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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相关问题解惑(一) #
1、问:去年考试报考的方法、时间和网址是哪些?
答: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继续采取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中级资格考试不计费)。第一阶段报考自2023年2月13日10:00开始,至2月17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考自2023年2月24日10:00开始,至2月28日12:00结束。 #
考试报考及交费通过“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进行,考试报考在2月28日12:00截至,高级资格交费在2月28日18:00截至。 #
登入网上报考系统后,应先查看报考步骤和报考要求,于是再按要求操作。报名人员注册报考后,请必须谨记报考注册号和密码2023上海会计上岗证报名,从而查询及更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为及时获取相关考试信息,建议报名人员关注“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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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问:考试属地化管理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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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施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在本市报考出席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本市户口(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高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估算时间为2023年1月至今年12月)在本市累计收取社会寿险满12个月,或报考时本市公积金处于正常交费状态,并且还应当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其中,收取社会寿险的次数和时间以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
3、问:哪些是报考承诺制?网上报考承诺怎么操作?
答:为强化财会职业道德教育及财会诚信机制建设,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继续推行报考承诺制,即由报名人员承诺完全符合文件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当责任。报名人员应根据网上报考步骤,达成承诺书。 #
广州考区办公室将在合格标准发布后辅以多种模式对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年审。详细事宜,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财政局”官网或“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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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哪些是报名资格的“数据比对年检”?在报考系统预注册递交报考基本信息后,何时可以查询年检结果?
答:2023年度财会初级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报考年检模式推行在线数据比对,即考取人员预注册递交基本信息后,系统会手动与财会人员信息库和公积金信息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剖析,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继续报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则不接受报名并反馈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成因。因财会人员信息登记错误或不完整而年检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先通过“上海市财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补充登记信息或进行信息变更,然后方可在广州考区报考其间屡次进行预注册(补充登记或信息变更方式参看问题6) #
报名人员在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预注册并成功递交报考基本信息后,通常会在5分钟后查询到年检结果。查询年检结果时,仍需选择“注册”通道,填写预注册信息。因为数据比对及年检结果反馈还要时间,建议考生在报考截至时间即2月28日12:00前预留递交预注册信息和查看年检结果的时间。
5、问:报名人员因递交不实信息、伪造报考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以及报名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承当哪些后果?
答:报名人员应如实选择报考条件并填写报考信息。对于递交不实信息、伪造报考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计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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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违纪违法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会在广州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spta.shtml)公示。 #
考试结束后,全省财会考办和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选用技术方式并组织学者进行雷同答卷辨识和判断。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予以成绩无效处理,牵涉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条规定,取代别人或则让别人取代自己出席考试;使用编造、变造的或则窃取别人的身分护照;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卷、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
6、问:报考出席全省财会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何先要完成本市财会人员信息登记?何时登记?怎样登记? #
答:2023年度财会初级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报考年检模式推行报名资格在线数据比对年检,本市财会人员信息库是最主要的数据来源和根据。未完成本市财会人员信息登记的人员,未能年检其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因此难以完成报考。财会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信息变更,可通过“上海市财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下同)在线操作。相关要求参看“上海市财政局”网站()“专题-财会之窗-个人办事-财会人员管理-财会人员信息登记”栏目。
假如报名人员已在外省份进行财会人员信息登记,但现在在本市工作的,按照财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应先申领财会人员跨省调转,将财会人员信息转到本市后方可考取。财会人员可在广州市财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陆或注册后,通过“调入北京”模块提出调入申请。初审通过的,财会人员信息调入本市。详细调转事宜参看“上海市财政局”网站“首页-热点业务-申领财会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相关问题的通告”。 #
本市脱产普通高等高校在读中学生或在本市未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考取高级资格考试也须要完成本市财会人员信息登记,以方便成绩合格后的资格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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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问:报名高级资格有何文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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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报考出席财会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以上文凭。“高中文凭”包括完成普通中学、普通本科、成人本科、职业中学、技工学院教育后取得的文凭。“中本贯通”在读中学生,在读其间若未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大学及以上文凭证书,则暂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高中及以上文凭”。 #
8、问:对报名初级资格人员的文凭有何要求?哪些是第二学士学位?其与双学位有何不同?
答:报考出席财会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学院本科(含)以上文凭(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期限要求。 #
按照《高等学院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方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大学,根据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投档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模式,学制通常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高中结业并荣获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结业的,由学院领取第二学士学位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文凭层次属于中学硕士后教育。 #
“双学位”有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等学位追授方式,通常是高等学院在教学变革中,为调动师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容许跨专业必修课程的师生,在大专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荣获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单独领取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文凭层次仍为中学硕士。因而,“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名。 #
9、问:估算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时是否考虑继续教育完成状况?
答:按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自依法合规从事财会工作次年起,需每年完成财政部委认可的继续教育。”因此,在报考年检时,系统会与本市财会人员信息库中的继续教育记录进行比对2023上海会计上岗证报名,即报考年度前5年内需起码具备3次继续教育记录。 #
下表列示了不同文凭水平的人员,去年报名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的最低要求,供考生参考: #
10、问:本市财政部委是否认可其他省份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
答:按照财政部规定,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报名人员在其他省份出席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上海市财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调入北京”模块代办财会人员信息跨省调入,或通过“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进行补充登记。
说明:因考试新政、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财会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委发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