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忘记密码及密保问题了怎么办?
1、考生报考地区的咨询电话在那里可以看见? #
答:登录“山东省财政厅-济南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考试页面查看各省(区、县)财政局咨询电话。关于技术有关问题拨通技术服务电话-,。 #
2、会计资格考试与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有哪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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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会计人员出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首先要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信息采集系统已存在的信息,报考系统将手动提取。继续教育期限作为从事会计工作期限的根据。 #
3、从那里登录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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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登陆“山东省财政厅-济南会计管理”或“山东会计信息网”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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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页面打开平缓(打不开)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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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为报考开放前期报名人员较多,导致网路堵车,建议避免高峰期进行报名。 #
5、报名时信息填写错了如何办?
答:在报名期间通过初审前,可以自行登入报考页面,更改除身分证号码、姓名之外的其他信息。通过初审后,请联系所在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改。
6、报名时忘掉密码及密保问题了如何办?报考完成后忘掉密码,会影响准考证复印吗?
答:报考时忘掉密码可以通过报名页面的“找回验证码、密码”找回,忘掉密码不影响准考证复印,复印准考证只须要本人身分证号码和姓名即可。 #
7、报考后须要到现场初审吗? #
答:考试报考零跑腿,不须要到现场初审。 #
8、报名完成要复印报考信息表吗? #
答:无需复印报考信息表。 #
9、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那里发放? #
答:初、中级资格证书由各省财政局领取,中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线标准的,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复印。2023年度会计初、中级合格证书已发送至各省财政局,考生可咨询领取证书有关事项。 #
10、报考初级会计须要的工作期限怎样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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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有关工作期限自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之日起估算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最全信息,截止报名当初年末。有关学历以考生在考试前取得的最高学历为准,同时参照继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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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去年在外地(市)已考过部份高级会计课目,去年在广东报考,之前的成绩还有效吗? #
答:成绩全省范围内有效,会手动合并。
12、报名初级会计考试时,报名系统显示的学历信息同目前实际情况不符,怎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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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可以在信息采集系统中对学历信息进行变更,上传符合实际和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即可。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
1、哪些人员须要进行信息采集? #
答: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需出席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
(1)在四川省内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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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从事会计工作,但在湖南省内居住或则学习,并持有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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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制度早已取消,只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属于会计人员,不须要出席采集。 #
2、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
答:会计人员登陆“山东省财政厅-济南会计管理”或广东会计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递交后,初审点将在10个工作日内(考试报考或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初审通过。 #
3、信息采集截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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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信息采集系统常年开放,不采集信息会影响会计资格考试报考、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会计评优评比、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会计人员应尽快采集,并确保上传信息真实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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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结业证或则早已丢失,难以上传学历证书如何办? #
答:学历在中学及以下的,不强制要求上传学历证书相片。学历在本科及以上遗失证书的,上传通过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学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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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什么附件上传不了?验证码收不到? #
答:附件大小应大于200kb,类型为jpg、png格式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最全信息,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急速模式)或版本低于IE9的IE浏览器。
验证码收不到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手机对验证码邮件进行拦截了;室外手机讯号不好;频发发送申请手机被严禁服务。建议:换个手机或换个地方试一下,或则第二天再试。 #
6、信息采集由那里初审?对于信息采集初审结果有疑义,可以向那里咨询?
答:信息采集由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人工初审;信息采集页面左下角有“各地区信息采集咨询电话”,您拨通相应市(区、县)咨询电话即可。
7、审核通过以后信息有变动,须要更改如何操作? #
答:登陆“山东省财政厅-济南会计管理”或广东会计信息网,选择“会计人员信息变更”,登陆后,更改信息并递交初审即可。会计人员信息进行地址变更时,须要变更地和迁往地同时初审完成,才会完成变更。 #
8、提交信息后,怎样查看初审结果? #
答:递交信息然后,信息采集状态显示为“待初审”,工作人员会进行初审,请持续关注初审结果。显示“审核通过”表示完成了信息采集。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应当从何时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
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该自从事会计工作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该自取得合格证书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 #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有什么?从那里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式主要有网路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网路培训由各省(区、县)确定的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可关注各省(区、县)每年的继续教育通知,或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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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后怎样进行登记和查询? #
(1)出席全省、省高档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
(2)出席网路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省、县(市、区)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省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天内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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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当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学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初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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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及查询系统访问路径:(1)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2)广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4、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还可以补学吗? #
答:补学由各省(区、县)财政局会计科进行组织,可咨询所在市(区、县)财政局会计科。 #
5、前期在其他省继续教育后又在我省继续教育的,怎么构建个人的继续教育记录? #
答:可以通过个人申报的方法,将之前的继续教育记录在“信息采集系统-继续教育”栏目进行申报,区县初审点初审通过后,个人继续教育记录就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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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分折算递交后,多久才能初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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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初审点将在10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如有特殊需求,请联系当地财政部门。 #
7、某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缺位,应当如何办?
答:可以找到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单或学习记录,在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根据年度进行个人申报,区县初审点进行初审后,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就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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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可以视同继续教育吗? #
答: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学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财政部门备案。学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报备;学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下一级财政部门备案。不向财政部门报备的不予认可。 #
供稿:会计处
我就晓得你“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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