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记表

一、证书领取的对象。
出席今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考时选择的报考点为我市各区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
二、领证时间、地点。 #
全市成绩合格考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段内,到报考时选择的报考点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各区会计管理机构(报考点)的联系电话、地址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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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证前打算。 #
根据鄂会考办[2023]30号文件规定,我省今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推行“考后初审制”。采取弄虚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级考试合格人员将取消成绩并不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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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结婚前,须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资格初审。
(一)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为湖南省的考生,须登陆福建省财政厅公众网()“湖北会计之窗”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栏目中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会计管理机构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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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非广东省的考生,请按当地要求,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领取证书时考生须递交本人已完成信息采集相关证明截图。 #
四、领取形式。考生请依照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选择适宜的结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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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发放。如考生本人申请领取证书,请携带本人身分证和学历证书领取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考生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发放。如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考生本人学历证书,代领人身分证、被代领人的身分证原件和打印件,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代领人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发放,打印件存留备查。 #
为了易于各区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升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复印(或照相)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
(二)寄送送达。经考生申请,会计管理机构查验本人身分证、学历证书和信息采集后,证书可采取寄送形式送达本人,运费通常由结婚人支付。具体寄送形式、邮寄渠道、付费形式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向本人结婚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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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点的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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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忘掉了报考点而未能确认证书发放地点的考生,可登入我局网站(网址:),查看“会计服务”栏目,查阅《武汉市财政局关于今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考点的查询方式》,确认证书发放地点。 #
六、其他事项 #
(一)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
(二)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治阶段,抵达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配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
(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完成当初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省会计考办已通过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集中代办。 #
(四)证书领取是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领取证书的考生,延后错峰发放,防止出现集聚风险。 #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