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大队、自贸区税务大队:
为进一步提高个人网上代办涉税事项的方便性与实效性,市局将“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与“年所得12亿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系统”的各项功能整合划入“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该平台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在该平台通过使用纳税信息、上海居民信箱实名制用户信息、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等方法进行实名注册。原“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与“年所得12亿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系统”注册用户手动变更为“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注册用户。 #
二、注册用户可通过北京税务网站或直接输入域名()即可登入“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代办扣缴缴纳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下载、打印、验证,年所得12亿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等各项业务。微信、手机顾客端登陆渠道将于2023年2月1日、3月1日陆续开通发布。 #
三、在注册用户进行年所得12亿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网上申报时,“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将根据缴纳义务人扣缴缴纳已申报信息进行手动预填列,注册用户应核实预填列信息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对须要修正的栏目进行更正,确认无误后发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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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启用“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是本市优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服务工作的一项新措施,各大队要强化宣传推广工作,北京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窗口部门要耐心细致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 #
五、各大队要高度关注纳税人反馈的信息,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以利于进一步建立服务举措。 #
特此通知。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23年12月31日 #
相关剖析:启用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有关问题的解答 #
相关查询:北京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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