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招生530人

1.今年9月1近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应届结业生;或2023-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结业生;
2.全省学院英文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或雅思(IBT)考试90分(含)以上、雅思考试6.0(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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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投档要求。 #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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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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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报范围 #
杂费 #
身体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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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50
计算机类 #
5000元/年
英文
120
外国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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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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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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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
会计学 #
90 #
工商管理类 #
5000元/年
不能确切辨识红、黄、绿、蓝、紫各类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 #
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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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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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 #
5000元/年
不能确切辨识红、黄、绿、蓝、紫各类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 #
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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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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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中国农业学院今年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招生530人,学制三年,培养地点为中国农业学院大连研究院(河北石家庄);考生可报名与原专科专业分属不同事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专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专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每个考生限报我校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我校可视生源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形式
采用网上报考方法,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小学及中学曾经的材料毋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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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考生于5月27日-6月6日24:00期间登入“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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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上传报考材料(原件扫描件,勿必确保文件完整且清晰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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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农业学院今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考表(考生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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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身分证(正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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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专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中学专科教务部门私章); #
4.专科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仍未取得者须上传中学专科教务部门出具的可授予学历、学位证明); #
5.全省学院英文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雅思成绩单、雅思成绩单; #
6.大专期间成绩排行、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得奖、荣誉称号及中学生工作、社会工作等经历的旁证材料(如有)。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
报考截至后,我校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材料未按要求递交者不予初审),初审结果将于今年6月13近日在报考系统内公布。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方可出席线上面试。
(二)线上面试 #
面试课目:综合素养、英语
面试时间:今年6月18日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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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说明: #
1.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我校会在面试开始前1-2天给考生的个人邮箱(建立信息时个人填写的邮箱)发送《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线上测试约请函》,考生可以提早登陆线上考试系统并熟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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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线上考试仅支持笔记本端,严禁使用手机或平板设备(如iPad、等),考生应提早打算好笔记本(浏览器使用及以上版本)并配备摄像头,提早优化笔记本系统,保证考试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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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将考试时,考生需提早30分钟登陆考试系统,进行网路测试及身分验证,在线等候考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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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体的测试安排详见我校后续公布的《中国农业学院今年第二学士学位测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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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档
1.面试成绩按不高于10%的淘汰率设置及格线。面试成绩在及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才具有投档资格。 #
2.对于取得投档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预投档名单。对于面试成绩相同考生,将依次比较综合素养、英语成绩,优先投档单科成绩高者。6月25日24:00前在“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系统”公布第一批预投档结果,请考生在7月5日—7月7日24:00期间自行登入系统进行投档确认,我校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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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出现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将面向第一批未被预投档的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征集,考生可在7月11日—7月13日24:00登陆“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系统”进行征集志愿补报。考生可补报两个征集志愿,我校将根据专业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对于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综合素养、英语成绩,优先投档单科成绩高者。7月19日24:00在“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系统”公布第二批预投档结果,请考生在7月20日24:00前自行登入系统查看并进行投档确认,我校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
4.全部预投档名单拟于7月中旬在我校专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领取投档通知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档确认的考生,视为舍弃投档资格,我校将不领取投档通知书。 #
5.经我校准式投档的新生,持投档通知书和中学规定的相关材料按期代办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者,或因同时具有其他专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及其他缘由而未能在学信网注册我校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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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早向中学事假,事假时限不超过十五天(含)。未事假或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视为本人舍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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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生报到后,出席中学统一组织的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
五、培养与管理 #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及学习期限为三年,超过最长学习期限者一律不予注册。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退学及保留学籍(国家新政规定除外),不得申请留级第二学士不再招生,不得申请退学及转专业,不参与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2.中学生在校期间,中学生捐助、奖励等参照大专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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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学生本人申请,或按中学相关规定应予辍学者,按《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4.具有学籍的中学生在最长学习期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结业要求,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结业生第二学士不再招生,经中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证书上须标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结业要求者,作毕业处理,发给毕业证书。
5.第二学士学位结业生按应届生身分派遣并补办相关就业手续。中学生中途辍学,如入学当初为应届结业生身分,按应届专科结业生身分派遣;如入学当初为往届结业生身分,按现行相关规定申领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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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1.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报考工作,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觉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口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报考和投档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被其他中学投档或取得学籍的考生,中学将取消其投档资格和学籍。 #
2.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考及测试不缴纳任何费用。 #
3.中国农业学院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举办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工作,不举行任何方式的补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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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督保障机制 #
1.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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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学将对投档的中学生进行入学资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中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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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农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中学纪委(监察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中国农业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举报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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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咨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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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西城区北大大街17号中国农业学院
邮编: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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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研究院咨询电话:-,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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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中国农业学院专科招生网: #
九、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