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试行)
1.阅读入会须知2.验证信息3.填写申请单4.递交申请
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加大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章程》,拟定本办法。 #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非执业会员管理相关制度的制订,指导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商会及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商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的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工作。 #
第二章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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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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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省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
(二)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消、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省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消、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第四条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向地方注协提出申请,并确切、真实、完整地补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录一)。 #
(二)地方注协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于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该将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见附录二)抄报中注协复核;对于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该告知其缘由。
(三)中注协自接到汇总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合格的,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上公告;对复核不合格的,应该通知有关地方注协给以撤消。 #
经中注协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地方注协颁授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会员证书(以下简称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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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地方注协不准予其登记: #
(一)不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则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2年的。 #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本办法第十条(四)、(五)项情形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或被理事会劝其退会的,自相关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3年的。 #
(六)由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理事会给以除名的。
第六条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获批准后,地方注协应该取消其非执业会员登记。 #
第三章引援、退会和除名
第七条非执业会员因为工作调动等诱因,出现跨省级行政区域变动的,可以申领引援手续。具体程序为:
(一)本人向转出地地方注协提出引援申请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非执业会员引援表》(以下简称《转会表》,见附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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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出地地方注协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应该在《转会表》上签订意见,包括该会员的会费缴交情况、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当年验车情况等事项;
(三)转到地地方注协接到经转出地地方注协签订意见的《转会表》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与该会员取得联系,代办相关手续。
第八条非执业会员可申请退出本商会,具体程序为:
(一)本人向地方注协递交退会申请,并同时交回非执业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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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注协批准并报中注协备案。
第九条非执业会员拒不履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商会章程》或地方商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所在地地方注协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给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
第十条有下述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地地方注协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
(一)失去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 #
(二)受刑事处罚的。 #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则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
(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
(五)存在严重违背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
(六)未通过验车和自行退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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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取消资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注协申述。中注协在收到申述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给以答复。
第四章年度检测 #
第十一条非执业会员应该接受所在地地方注协组织的年度检测(以下简称验车)。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出席当初验车。 #
非执业会员的验车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
第十二条非执业会员验车的具体内容为: #
(一)出席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收取会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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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三条非执业会员有下述情形之一并未能委托别人代办验车的,可以向所在地地方商会提出申请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经批准可以暂缓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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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境外逗留的。 #
(二)生育休婚假的。
(三)因癌症不能出席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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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商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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