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税务局: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重庆在线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昨日又有新动作:启用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之后,大家收据上的章印“变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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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各市应该启用新的收据监制章,并由各市税务机关在启用前对外公告。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的公告》(简称《公告》)。明晰了成都省税务局《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的新样式,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二环加刻一细线。带环刻制“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四川省税务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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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收据监制章印模 #
对于启用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要求从新机构挂牌之日(6月15日)起,广东省原《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作废,新印制普通收据时,一律使用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挂牌前印制有原收据监制章的旧版收据在2023年12月31近日可以继续使用。 #
《公告》还明晰了湖南省《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的管理权限,也就是说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制做。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还提醒,《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收据的法定标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刻制和使用,违者将依法给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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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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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的公告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为做好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全国普通收据的印制衔接工作四川发票,现将我省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公告如下: #
一、我省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二环加刻一细线。带环刻制“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四川省税务局”字样。 #
二、我省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制做。
三、从新机构挂牌之日起,我省原《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作废,新印制普通收据时,一律使用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挂牌前印制有原收据监制章的旧版收据在2023年12月31近日可以继续使用。 #
四、《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收据的法定标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刻制和使用,违者将依法给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
五、本公告自6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收据监制章印模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2023年7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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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的公告》的剖析 #
一、公告的背景 #
因地税国税征管体制变革,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的名称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各市应该启用新的收据监制章,并由各市税务机关在启用前对外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
(一)明晰了成都省税务局《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的新样式。
(二)明晰了我省《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的管理权限,即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制做。 #
(三)明晰了新的《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的启用时间,要求从新机构挂牌起,新印制普通收据时,一律使用新的收据监制章。 #
(四)指出《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收据的法定标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刻制和使用,违者将依法给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
三、公告的实施时间 #
按照地税国税征管体制变革工作布署,《公告》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挂牌后《全国统一收据监制章》式样的明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于6月15日挂牌四川发票,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订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更改)第十四条第三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或则上级机关决定配套施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其实施日期须要与前述文件保持一致的,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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