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彭婷、彭群等27位同志成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
你们上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注协[2005]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彭婷、彭群等27位同志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经研究,决定批准上述同志为注册会计师(批准名单见附件)。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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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批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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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201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