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今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

湖南关于今年初级财会师评审报送材料申报工作的通告,网上补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填报。所有报送人都应当先行完成财会人员信息采集。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今年中级财会师资格评审报送材料申报工作的通告
苏会计〔2022〕6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上海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
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今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告》(苏人社发〔2022〕41号)精神和要求,商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今年中级财会师资格评审报送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申报要求 #
今年我省中级财会师资格条件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2〕2号执行)。
(一)公务员(含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离休人员不得报送评审。 #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新政有关问题的通告》(苏人社发〔2022〕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报送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
(三)财会从业资格证不作为报送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
(四)外地或中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递交省(部)级职称管理部委出示的委托函(参看苏人社发〔2022〕95号文)。 #
(五)报送职称的阅历(任职期限)截至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报送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至时间为今年3月31日。
(六)凡报送材料弄虚造假江苏省中级经济师江苏省中级经济师,经调查核查确认的,将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今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告》(苏人社发〔2022〕4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
(一)申报要求
各地、各部委、各单位要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工作推行方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苛把关,认真做好初审、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1.所有报送人都应当先行完成财会人员信息采集。
#
2.所有报送人都应当登陆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过网上报送系统(在“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报送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还有相应的链接)进行个人报送,报送人按要求在报送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报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递交以后,报送人应按量携带本人身分证及所有报送材料赶赴所在地财政局财会管理部委,代办材料现场核实和网上交费等相关事宜(详细时间依当地的安排)。 #
3.因整个评审全部在网上进行,报送人除需递交一式三份纸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表》外,不再递交其他纸质材料。 #
(二)申报时间 #
1.网上补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详细参看操作手册),逾期不填报。
#
2.市级各部委、各单位及在宁其他单位于6月1日起至7月3日17:00前,携带报送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至省财政厅财会处(地址:上海市上海新村63号天目广场812、810室)进行现场核实(受理后当场退还材料原件)。
3.各设区市及上海、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于7月10近日,将经市职称管理部委初审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财会师)任职资格评审状况一览表》报送省财政厅财会处。 #
逾期不再受理。 #
三、收费标准及要求 #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计费标准,每人评审费300元。在递交报送材料的现场核实通过后,由报送人在网上报送系统中直接支付(参看网上报送系统操作说明)。7月3日24:00前未交费的,视同舍弃报送。交费成功后,不代办退钱。需汇票收据的,可依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复印电子汇票(截至今年12月31日24:00)。
本次评审制定8月末进行。《江苏省会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工作推行方法(试行)》和所需补报的相关表格,请登陆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会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栏目中查询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