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自考考籍转出流程及注意事项转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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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今年下半年函授省际转考工作必知
一、转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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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籍考生离开广西省到外地(市、自治区)继续出席自学考试的,须申领省际转考手续。
(一)补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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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期间补办)。 #
(二)补办步骤。
1.转出申请须考生本人提出2022 自考转考,由考生考籍档案所在的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受理。考生本人持身分证或电子身分证2022 自考转考,根据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补办。
2.市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广东省函授考籍管理及结业生管理系统初审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生成加密的转出电子档案上报我院,同时复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
3.我院对上报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于9月1日至9月10日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转出;不合格的不予转出。
(三)转出要求。
1.考生在外地(市、自治区)取得一门或则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背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则推迟结业其间,不得转出。 #
3.早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好在广东省代办结业手续,不得转出。 #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评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评成绩不得转出。结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
5.考生代办转到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
二、转入代办 #
我院通过“转考平台”接收外地(市、自治区)递交的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0日,初审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30日。 #
(一)发布时间。 #
外地转到档案信息发布时间为今年10月10日。
(二)查询模式。
考生登陆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在首页中选择“自学考试—外省转到档案查询”栏目查询外地转到档案信息。 #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对外省转到江苏省的考生档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档案录入考籍信息库,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档案退还原转出省市,同时按照考生存留的联系方法,电话告知考生退还成因。 #
(三)转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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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到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起码一门课程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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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到考生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
3.转到考生必须按我院发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出席考试。转到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根据广东省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施行条例(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执行。 #
4.转到考生在广东省取得所考取专业本科不多于5门、本科不超过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办结业手续。 #
三、防疫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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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属地灾情防范情势要求制订防疫详细举措,做好考生“山东电子健康码”查验等工作,确保转考工作平缓有序举行。考生在申领业务时要留意做好个人防护,踏入现场要规范配戴墨镜,主动扫描场所码,配合做好灾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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