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经济专业人员职称体制变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经济专业人员职称机制进行变革。 #
《意见》明确,通过建立体制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体系、与人才使用相衔接、强化监督管理等举措,产生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种经济专业人员的职称机制。
详细有什么内容?快和小编一起去看! #
01建立体制机制建立职称层级 #
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设高级、中级、高级河北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和材料,高级职称只设助理级河北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和材料,中级职称分设副初级和正初级。高级、中级、副初级和正中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初级经济师。 #
为逐步彰显专业属性,部份专业的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称名称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知识产权专业的职称名称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中级知识产权师。 #
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明,如经济师(金融)、经济师(财政与征税)等。 #
●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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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分类要求,适时调整经济系列专业设置。
①对从业人员人数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公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做好专业建设,持续稳定举行评价工作; #
②对行业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扩充、从业人员数目较小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 #
③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充沛的知识产权等领域,增设新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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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知识结构、岗位要求相似的专业,及时进行整合。推行全省统一考试的专业设置由国家统一发布。 #
●实现职称机制与职业资格机制有效衔接 #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安装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领域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经济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报送高中级职称的条件。
探求推行经济系列与财会、审计等属性相似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举措,降低重复评价,降低经济专业人员负担。 #
●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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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五级。 #
02建立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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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把经济专业人员职业道德置于评价首位,引导经济专业人员知法懂法、爱岗敬业。鼓励经济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创新亮点,增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涉足现代化经济机制建设。
加强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诚信机制建设,对存在学术作假等问题的经济专业人员施行“一票否决制”。通过弄虚造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职称一律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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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创新评价体系 #
依据《意见》,经济专业人员初、中级推行以考代评的形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
副初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形式,正初级通常采取评审方法。 #
高级、中级、副初级考试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课目、统一大纲。 #
副初级和正中级职称评审坚持同行学者评议,综合利用成果展示、个人述职、履历剖析、业绩调研等多种方式,确保客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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