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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3-0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摘要】注册完成后不能直接缴费的人员即为“首次”;注册完成后可以直接缴费的人员即为“非首次”。8.高级合格证书发放事宜,请在财政部发布合格标准后2023北京初级会计考试时间,登陆深圳市人社局查看相关通告。9.其他事项请仔细阅读重庆市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财会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及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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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怎么辨别“第一次”和“非第一次”。报考完成后不能直接交费者为“第一次”;报考完成后可直接交费者为“非首次交费”。3.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高级财会资格考试。考试地点:因为上海地区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份考生出现跨区考试的状况,以准考证为准进行考试。4.结业证丢失:(1)在国外取得文凭的,需出示与文凭相对应的人事档案中的学籍登记表原件,需人事档案部委加盖私章方可出示打印件;(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丢失的,需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重新开具认证书。5、生僻字用两个全角的划线表示。6.考生应在2023年5月13近日复印准考证,提早查询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免错过考试时间。7、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时2023北京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将邮箱作为必填项。8.发放高级合格证书事宜,请于财政部发布合格标准后,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障局查询相关公告。9、其他事项请考生认真阅读重庆市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财会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及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的有关内容。上海市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务中心2023年1月17日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高级财会资格考试报考温情提示文章链接:http:///zwxx/tzt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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