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自主决定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采集

青海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 #
青海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82/---sd/.html #
一、信息采集对象
新乡市内的财会人员2023财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详细包括:具备财会专业技术(含高级、中级、高级、正初级)资格的人员;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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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指从事下述详细工作的人员: #
(一)文员; #
(二)内控; #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
(四)收入、费用(总额)的核算; #
(五)财务成果(政府决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
(六)财务财会报告(预算报告)编制; #
(七)财会监督; #
(八)财会机构内财会档案管理; #
(九)其他财会工作。 #
兼任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经理人员)、总财会师的人员,属于财会人员。
二、信息采集原则 #
财会人员信息采集依照属地化原则,财会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没有工作单位或未能出席工作的财会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人员自主决定在户口所在地或中学所在地采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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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采集时间 #
集中采集阶段:今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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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财会人员应在从事财会工作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 #
财会人员应按照个人信息变化状况,及时登陆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省财政厅将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除。
四、信息采集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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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选用财会人员网上补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委初审确认的手段。 #
(一)财会人员自行补报。财会人员直接登陆福建省财政厅网站(),点击右下角“山东财会管理”专题页面,步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按照说明和提示注册并补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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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部委初审确认。各省区财政部委财会管理人员登陆财会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2023财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按照报送人员补报的信息和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财会人员应及时登陆系统,关注信息初审状况,对于财政部委初审未通过的,需依照系统提示的成因进行更改后再次递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