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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2023-03-0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方针是一个国家或两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步演化,这些演化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按照历史资料,我们发觉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应当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防治为主”;“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综合整治”。 #

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化,可以看见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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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应当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49-198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立,标识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美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专制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渐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建国早期,百废待兴。全省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摆脱常年战役遗留出来的困难,加快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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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主任李立三在第一次全省劳动部长大会上的报告右手出:“人民政府劳动新政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具,老娘两利’。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政的基本原则,只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新政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具、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具、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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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举措,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因而,现在要留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你们改变注重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注重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敌视人,贬低劳动者,目前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造就的。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还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心愿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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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代美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年,那时的劳动部主任李立三按照毛泽东提出的“在施行增产节省的同时,务必留意员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假如只留意前一方面,忘掉或稍加忽略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不过,当初仅限于这6个字,而没有确定其内涵。之后,时任国家建委教授的贾拓夫把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丰富为“生产应当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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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2月,原劳动部举办了第二次全省劳动保护工作大会。此次大会,注重传达、讨论了毛泽东主席对劳动部195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批示。劳动部主任李立三按照这一批示,提出了“安全与生产要同时抓好”的指导思想。在此次大会上,明晰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即:“生产应当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大会还提出了“要从思想上、设备上、制度上和组织上强化劳动保护工作,达到劳动保护工作的计划化、制度化、群众化和纪律化”的目标和任务。此次大会,明晰了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对之后工作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形成了比较深远的影响。 #

1954年7月13日,李立三校长在全省劳动保护工作研讨会上的小结右手出:“在国家步入计划经济建设时期,一切工作要求计划化,所以在企业管理上正在实施与强化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推行责任制。劳动保护工作也应当推进计划性,进一步完善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应当按照生产发展的还要,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正确把握通过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渐缓解劳动条件的原则,从组织领导上、计划上、制度上进行建设工作,其工作重点应置于基本建设、重工业和死伤车祸与职业病较差的厂矿工地企业。” #

“第一,应当从思想上逐步明晰‘生产应当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在企业领导方面,应当把安全生产的方针贯彻到生产管理工作中去,继续抨击这些单纯生产任务观点,忽略安全,把安全和生产对立上去等错误思想和士绅主义的作风。另一方面,劳动部委、工会、企业劳动保护部委的党员也应当逐步明晰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服务的思想观点。因此,要求各级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各地党委的指示,学习生产管理和生产技术知识,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摆脱狂躁轻率和悲观等候等情绪。 #

第二,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原则之一,应当明晰管生产的管安全,建立安全生产的一长负责制,负责生产的同时负责安全,负责安装工程技术的人员负责技术工的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上去。” #

1958年9月15日,劳动部副主任毛齐华在第三次全省劳动保护工作大会上的小结中指出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新政时强调:应当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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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方针是完全正确的。生产是社会发展中决定性的诱因,安全是指生产中的安全,做保护工作是为了抓好生产而讲安全的必须坚持什么为主的方针,不是脱离生产去讲安全。因此,做劳动保护工作应以生产为主体,要对生产起积极作用。对于这一点,过去在思想上还不大明确,因此在进行劳动保护工作中,对生产所起的疗效,有时小结不够。……今后做劳动保护工作,除了要留意安全疗效,同时一定要留意生产疗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是为着全体人民的利益的,发展生产和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是一致的,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正是展现了这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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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4月20日,劳动部主任马文瑞在第四次全省劳动保护工作大会上的小结中,就怎么看待劳动保护工作时强调:“我们在劳动保护工作上应当贯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要抓好生产,应当具有安全的条件,而安全是为了抓好生产,不是为安全而安全。假如消极地求安全,而不去积极地摆脱种种不安全的诱因以求得安全,那才会有碍生产建设,只是不对的。” #

1981年6月20日,国家劳动总署总监校长章萍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的讲话手指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实地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组织生产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把安全工作作为完成各项计划和生产建设任务的前提条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这是生产原本的还要,只是社会主义体制的要求。‘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是常年适用的,并且是各行各业普遍适用的。安全和生产有没有矛盾?抓好安全和生产是一致的,没有矛盾。不安全和生产则有矛盾。因而,当出现了不安全的问题,首先应当排除不安全的诱因,必要时也可以停止生产,排除了不安全诱因后,再进行生产。这就是说‘生产应当安全,安全推动生产’。假如在生产中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只讲还要,不讲或许,只顾销量,不顾安全,而常常是破坏生产,完不成任务。真正的全面的生产观点应当是‘优质、高产、安全、低消耗’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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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署总监校长章萍在第三期全省公署、市劳动部长轮训班的讲话强调:“有些同志觉得指出安全生产,安全都会影响生产。‘渤2’(1979年11月25日,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钻探局‘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外翻沉,导致船上72名员工死亡)车祸后指出了一下安全,就觉得影响了生产,使生产人员缩手缩脚,不敢干了。今年下半年生产增长,是‘渤2’事故影响使人不敢抓生产了,这些想法显然是错误的。事实上,不抓安全是破坏了生产,发生车祸影响了生产,大量的车祸就是这么。绝不是安全工作做空了做好了影响生产。” #

1983年4月1日,劳动部主任赵守一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和全省轮训工作大会上的讲话右手出:“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但这儿有一个尖锐的问题,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首先应当保护生产力,而我们有些同志却恰恰忽略了这一点。死伤车祸的严重阐明了我们有些同志并没有把世间第一个最宝贵的是人这个道理厘清楚,而是‘目中无人’!生产管理部委总觉得它们是管生产的,不管人的安全。她们不了解一个最基本的常识;生产是靠人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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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同志在安全方面做了太多工作,但在新的情势下,必须避免在推行利改税、经济承包等变革中,忽略安全的问题。不能只为盈利,拼体力、拼设备、拼时间,因而冒险蛮干,给国家和人民导致重大损失。山东省乐平县涌山公社长胜铜矿和外包工签署协议时,明文写上‘死伤勿论,只给埋葬费300元’。广东省有个地方铜矿和合同工签署协议时写明‘每吨8元,死活不管’。党员和群众称这是野蛮的‘法律’。这些只讨钱,不要命,不管女工死活的做法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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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第一,防治为主” #

方针(1984-2004) #

据《当代美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中介绍,文化大革命后,国家劳动总署劳动保护局主任章萍提出了在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际上就是贯彻“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的思想,经全省讨论后,觉得这一提法比较科学,有促使安全生产和遏止车祸的发生。1984年,经理安全生产的劳动人事部在呈报给国务院设立全省安全生产执委会的报告中把“安全第一,防治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写进了报告,并得到国务院的即将认可。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北京举行大会把“安全第一,防治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自此,“安全第一,防治为主”便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而建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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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月3日,国务执委全省安委会书记张劲夫在全省安全生产执委会第一次大会上的讲话右手出:“最近,全总地委向中央部长处汇报时,耀邦同志等几位中央领导同志指出提出了安全生产的问题。国务院于1984年11月26日批准了全省‘安全月’领导小组的报告,同意设立全省安全生产执委会。党中央、国务院从来注重安全生产。我们必须同心协力,把这件事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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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制度变革宣传中,要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指出安全第一,防治为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推行厂长(主管)负责制,就包括对安全的责任。要大力赞扬先进典型,严厉批评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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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28日,在全省安全生产执委会第一批学者组设立会议上,劳动部主任阮崇武强调:“最近,党的十三届三中党代会的决定中,提出了‘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的方针,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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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变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遭到注重。“安全第一”的方针被有关法律所肯定,成为以法律强制推行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第三条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构建、健全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举措缓解员工劳动条件,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焦炭法》第七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藏资源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开采矿藏资源,应当遵循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具有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网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力企业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贯彻安全生产体制,缓解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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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第九届全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执委会第二十八次大会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被纳入《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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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方针在《安全生产法》中重新规定,一是阐明它是正确的;二是阐明它适用于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在法律上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上将安全置于第一位,非常注重安全生产,采取一切或许的举措保障安全,避免一切或许避免的车祸,生产应当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先决条件。实现这种要求,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法定的责任,是在法律面前应当严厉对待的大事必须坚持什么为主的方针,是要依法坚持的常年方针、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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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手指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新情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逐步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安全生产法治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模式,推行科技凤山战略,积极选用先进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根本好转。” #

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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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治”方针(2005年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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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来,全省国有统配矿山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综合整治,全面推行”的方针,出现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势头,销量逐年下降,安全情况有所好转。统配矿山百万吨死亡率呈逐年增长趋势。 #

把“综合整治”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源于美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执委会第五次全感受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拟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并在胡锦涛总主任、温家宝总统的讲话中逐步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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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1日,共青团中央第十六届四中党代会公报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情况逐步好转,建立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大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拟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严苛安全执法,增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着力加强铜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止重特大事故。”该《建议》还强调:“必须推动转变经济增速模式。我国农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情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阻碍。要把节省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建设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着力走新型工业化公路,坚持节省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

共青团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统温家宝于2006年1月23~24日,在上海举行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制度体系、强化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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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总主任胡锦涛于2006年3月27日早晨主持共青团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丧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测上严苛细腻、事故处理上严厉认真。” #

把“综合整治”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之中,反映了近些年来我国在逐步变革开放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而法治尚不完善健全、体制制度未能理顺,以及急功近利的只顾迅速不顾其他的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展现的又好又快的安全、环境、质量等要求的复杂僵局;充分反映了近些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优点。因此要全面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安全生产方针,绝不可脱离当前我国面临的国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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