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问题解答挂靠行为的效力及挂靠纠纷解答

挂靠在我国主要出现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中,对于相关的责任人的相关从业资质进行相应的挂靠。挂靠是指从事建筑建设施工的一方,借用别人的资质进行使用的行为。下边在律小编就挂靠是何种意思,这类法律问题为你们进行相应的解惑。 #
挂靠是何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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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挂靠是什么意思,即何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容许别人在一定其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安装工程的行为。容许别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公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庭在起草《最高人民法庭关于审理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协议争端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叙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
1、《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做出了严禁性规定。
《建筑法》明确严禁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晰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赶超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则以任何方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安装工程。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容许其他单位或则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安装工程”。 #
2、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挂靠”行为的效力。 #
各地法官在审理牵涉挂靠争端时,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署的《合作合同》、《分包合同》或《内部承包合同》一般都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庭关于审理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协议争端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明晰规定“承包人违法分包、违法发包建设安装工程或则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别人签署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协议的行为无效。人民法庭可以依照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缴获当事人早已取得的违法所得”。 #
3、关于被挂靠企业与房东方签署的总承包施工协议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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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房东方签署总承包施工协议,则该施工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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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律对这类行为进行详尽的说明和解释,即便相关的建设者或施工者在相关的活动中挂靠是什么意思,违犯我国的法律,被挂靠单位同样充满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这类风波进行相应的处理,维持我国的法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