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财会师事务所: #
依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品质检测机制》(会协〔2011〕39号)(以下简称《检查机制》)和《中国注册财会师商会关于举办今年全省财会师事务所执业品质检测工作的通告》(会协〔2022〕25号)的要求,我会决定于今年8月中旬开始对青海辖区内财会师事务所举办执业品质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检测对象 #
以周期性检测为基础,在保证必要抽检覆盖面的前提下,结合日常监管中发觉的线索,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抽验力度。今年确定对75家财会师事务所举行执业品质检测。根据联合监管制度相关精神要求202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其中20家财会师事务所的检测由我会与省财政厅联合举办。 #
检测内容 #
检测以事务所今年全年以及今年1-6月出示的鉴证业务报告为主,必要时溯源至原先年度或其间。详细检测内容为:
#
(一)事务所业务品质状况,包括品质控制机制与业务项目品质状况,重点关注: #
1、事务所品质控制机制设计和运行状况,事务所及注册财会师依照职业道德守则的状况; #
2、注册财会师在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观念,是否保持职业担心心态;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施行的审计程序是否有效,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是否还能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别等。
(二)其他关注事项: #
1、事务所内部计费管理新政的起草和执行状况,对涉嫌不正当底价竞争的项目,是否存在品质缺陷;
#
2、事务所是否存在兼职或挂名执业的注册财会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以及非注册财会师或外部人员控制事务所等状况; #
3、业务报告防伪报备执行状况; #
4、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补报状况,查证事务所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补报信息的精确性和真实性; #
5、事务所财务核算及其他内部管理状况。
检测要求
(一)全面自查
#
1、今年接受执业品质现场检测的事务所202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针对检测内容,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缺陷、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方法。同时做好以下打算工作:一是及时整理相关机制、归整业务工作档案;二是编写自查报告;三是认真补报被检测事务所内部自查表格。
#
2、不接受现场检测的事务所同步举行自查自纠工作并产生自查报告,注重梳理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事务所内部品质控制机制和业务项目的状况;二是对内部检测存在问题的处理和传达,以及打算采取的改进举措。将签章后的自查报告电子版于今年9月10近日发送至邮箱,短信主题和文件命名格式均为“xxx执业编号-xxx事务所-今年自查报告”,无需递交纸质报告。
#
(二)积极配合
#
1、被检测事务所应积极配合检测组举行工作,敬重检测组的时间安排。在检测小组步入被检测事务所后,被检测事务所必须按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全部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 #
2、检查其间,被检测事务所的领导层、质量控制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业务档案管理人员、有关注册财会师(小规模事务所一般包括全体注册财会师)等均应在事务所配合检测。同时妥善安排好事务所的业务工作,防止检测工作与事务所业务相冲突。
#
检测结果的处理 #
对检测发觉存在较差问题的事务所,将向事务所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强调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要求,因而达到督促、提高的目的。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事务所或注册财会师,将按《中国注册财会师商会会员执业违法行为惩戒方法》的规定予以必要的行业惩戒,并考虑作为次年的检查对象。
检测纪律 #
(一)保密。检测人员对于检测工作中了解到的事务所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只好适于与检测工作相关的用途,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给予检测工作无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
(二)回避。当检测人员与被检测事务所存在必须回避情形时,检测人员应主动向检测组及商会申请回避;被检测事务所觉得检测人员必须回避的,有权向检测组及商会提出回避要求。 #
(三)清廉。检测人员应严苛违反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品质检测工作廉洁规定(修订)》(会协〔2013〕42号)和省注协《行业检测人员工作纪律》的要求。检测工作的有关成本,由商会给予保障;检测人员不得接受被检测事务所的酒宴和礼物、礼金,不得运用检测工作的特殊性质攫取谋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