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范围及申领流程及材料公告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告》(湘财会[2004]3号)精神,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早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换(发)证范围
1、持山西省有效《会计证》的人员,按属地管理的原则2023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到发证机关指定的地点代办换证手续。
2、具备教育部委认可的本科以上财会类(财会学或各种财会、会计电算化、注册财会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专业文凭者,自结业之日起五年内(含三年)可到工作或居住地财政机关指定的地点直接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超出三年未办理的,应当通过财会从业资格考试取得。2000年7月至2002年结业的大、中专财会类专业结业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截至日期为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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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3年出席全国《会计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但未发放《会计证》的人员,可以直接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二、换(发)证时间 #
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从2004年7月末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换证其间2023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会人员持有的原《会计证》仍然有效,但不再申领办理《会计证》的工作。 #
三、换(发)证需提供的资料 #
换证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居民身分证、会计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电算财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本人最近同底一寸两寸黑白护照相片两张,经省物价局批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为每证15元。 #
大本科财会类专业结业生直接办理者还须提供结业证并留结业证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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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事项 #
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原《会计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自行作废,由换证机关收回。过期未申领换证手续的视同手动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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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换(发)证地址:西安市人民东路47号广东省财政厅财会管理中心考培部(省机关事务局正对面)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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