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

青海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会人员继续教育 #
有关工作的通告
鲁会计〔2023〕15号 #
各县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委(单位),各县属企业,各高等高校:
为推动财会人员知识更新,增加财会人员业务素养,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告》(会计〔2023〕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手册(今年版)〉的通告》(会计〔2022〕3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度财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
我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财会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完善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鲁会计〔2022〕6号)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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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超过60学分,公需课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要求进行。财会人员出席继续教育状况,将作为出席财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财会人才选拔、先进财会工作者推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方式 #
(一)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手册(今年版)》规定,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型。专业通识知识包括财会职业道德、会计法制、会计变革与发展三个课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财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财会、农村财会、管理财会、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课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会计热点五个课目。 #
主要内容有:财会职业道德与诚信机制建设、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新时代我议会计变革与发展、新美国财会发展沿革、企业财会准则、小企业财会准则、政府财会准则机制、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财会体制、农村财会机制、管理财会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财会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整治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制度变革热点问题。 #
各县财政局应按照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详细内容,并强化对网路教育讲义和网课教育课程的初审把关,不得将财会考试轮训课程以及内容陈旧、错误的课程列入继续教育,保证课程品质。省财政厅将对网路继续教育机构的讲义进行抽验,对于讲义品质低下、内容陈旧、与现行体制准则等规定不一致的,将责令相关财政部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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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教育方式 #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式主要有网路教育、面授教育及视同继续教育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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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路教育。由各省财政局负责组织推行,各省财政局发布本辖区网路继续教育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网站地址,财会人员出席网路教育,需从财会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发布的网路继续教育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
2.网课教育。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委、行业经理部委、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财会人员进行网课教育轮训。财政部委以外的单位组织网课教育的,应于开班前5个工作欧盘将轮训通告、课程安排、师资等材料报财政部委备案,经初审后举行教育轮训。财会人员牵涉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委备案;财会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下一级财政部委备案。为确保教育品质,财政部委将不定期旁边授教育举行状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测。未按要求备案的,不予登记继续教育记录。
3.视同继续教育。参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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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委统一登记和个人报送—财政部委初审登记两种形式。 #
(一)财政部委统一登记 #
出席财政部高层次会计人才素养提高安装工程、省高档财会人才培养安装工程、省会计学会轮训以及通过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财会师全省统一考试的财会人员2023陕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全文,其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3年12月31近日统一登记。 #
出席网路教育的财会人员2023陕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全文,继续教育记录由各省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省继续教育结束后10个工作欧盘完成。 #
财政部委以外的单位组织网课教育的,需于轮训班结束后10个工作欧盘,向备案的财政部委提供人员签到表、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委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欧盘完成登记。
(二)个人报送—财政部委初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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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财会类专业文凭(学位)升级并通过考试、承担财会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财会类论文、公开出版财会书籍、参加注册财会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轮训的,由财会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送并上传证明材料,由所属地财政部委进行初审登记。 #
个人报送访问路径:1.山西省财政厅网站—“山东财会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2.广东财会信息网—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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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会人员继续教育推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省财政局负责组织举办本地区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省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31近日完成。 #
(二)各省财政局要结合本地财会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发布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方法、时间和要求,强化对继续教育新政的探讨,及时做好继续教育备案、登记等工作。
(三)要积极发挥各级财会学会、继续教育基地在举行财会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
(四)各省财政局在选定网路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继续教育品质。 #
青海省财政厅 #
2023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