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预〔2008〕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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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9-10 #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细则》(国务院令第492号),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障公民对财政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使依法理财、民主理财,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财政决算管理实际,现就逐步推行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
一、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
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决算管理体制变革,增加财政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出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使政府财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必须遵守的原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决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精确,清晰易懂;统筹规划,分方法、分层次、分内容积极稳当地推行。
二、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财政决算信息是财政政务信息的重要内容,详细包括决算管理制度、预算分配新政、预算编制程序等决算管理机制,以及决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等决算管理信息。中央各部委和地方各级财政部委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细则》的要求,加强财政决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在此基础上,重点公开政府决算、部门决算、预算执行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
(一)政府决算。要进一步明晰、规范和加强申报同级人民代表会议(以下简称人大)审批的政府决算机制。2009年,中央政府决算的重点开支要按政府开支功能分类的“款”级课目列示。地方财政也要力争在2009年将申报人大审批的政府决算主要收支按“款”级课目明晰,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先对政府决算的重点总额按“款”级课目明晰。在现在向人大申报审批通常决算收支、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申报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社会寿险基金收支等。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决算收支和决算报告要及时向社会发布。 #
(二)部委决算。2009年,中央财政要继续扩大向人大申报部委决算的范围,除某些涉密程度较高的部委外,最终实现将中央一级决算单位的部委决算全部申报人大审批。地方财政也要扩大向人大申报部委决算的范围和数目。市级和地市级财政2009年申报人大初审的部委决算要基本囊括政府组成部委及直属机构,并进一步扩大到一级决算单位。省级财政也要积极推行向人大申报部委决算的工作。
各部委作为部委决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的要求,认真研究本部委决算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和方式,强化涉密信息的管理,积极稳当做好公民、法人或则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委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
(三)决算执行。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政府财政收支决算执行和预算状况。财政部委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公布月度(季度)财政收支状况,发布内容包括月度数字、累计数字及简略剖析和说明。年度终了后,要及时向社会发布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决算执行状况和决算报告,并向政府门户网站、年鉴、杂志等有关方面提供年度预算的相关数据、文字和图表资料。
(四)财政转移支付。要不断加强通常性转移支付方法,推进产生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2009年,中央财政在公开通常性转移支付方法的同时政府预算的原则包括哪些,要重点研究建立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开支标准机制和开支费用差别机制,科学量化各月令出需求。并在逐步规范健全通常性转移支付推算内容、口径、技术方式的基础上,适时向社会公开通常性转移支付的数据来源、测算方法和分配结果;研究颁布《财政转移支付暂行细则》,确立建立转移支付规范化、透明化的法治框架。地方财政要增加转移支付决算编报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预、决算草案和决算执行状况的指导性意见〉的通告》(财预〔2005〕454号)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预、决算草案和决算执行状况的补充通告》(财预〔2006〕457号)的要求,全面反映本级决算状况。要逐步建立省对下转移支付方法,探求推行向人大申报分地区、分项目的转移支付决算安排的新制度。 #
要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决算安排、分配以及执行疗效的透明度。2009年,中央财政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重大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方法和相关新政;下一步,要适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除涉密项目外的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方法和分配结果。要逐步完善和加强对重点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考核机制。地方财政非常是县乡财政要选择一些与人民群众有直接利益关系、社会公众能体会得到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资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救灾帮扶资金等作为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开,向直接受惠对象、受益群体公开。重点公开资金补贴(或救治)标准、分配根据、分配结果以及考评反馈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
各级财政部委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依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借助“金财安装工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以及新闻公布会、政府公告等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做到一直性工作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牵涉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起建立的财政决算信息披露机制。 #
三、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
(一)高度注重政府预算的原则包括哪些,推进领导。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安装工程。要充分认识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推进领导,缜密布署,统筹安排,不断推进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
(二)积极勾通,做好协调。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牵涉到方方面面,要主动推进与人大、审计及决算部委的勾通,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各方面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
(三)加强监督,确保落实。要及时把握工作落实状况,搜集反馈意见,强化监督检测,建立相关举措,确保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预期实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