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
苏会协〔2023〕73号
依据《江苏省注册财会师行业奖办理法》(苏会协〔2023〕55号,以下简称“行业奖办理法”)和《江苏省注册财会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苏会协〔2011〕98号)精神,现就2023年广东省注册财会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补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
按照行业奖办理法第六条,报送单位请严苛根据以下范围及标准报送: #
(一)行业人才培养方面
1.报考财政部2023年度国际化高档财会人才和2023年中注协会员培养(高档班)项目(第一批)资格的,予以每人10000元奖励。2023年度报考省财政厅财会高档人才和省注协行业高档人才资格的,予以每人8000元奖励,市级高档资格仅限报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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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度取得ACA、ACCA、CGA、CIMA、AICPA、CPA、CA、国际资质(会员资格)并已签署两年(从上述证书荣获之日起五年,下同)以上劳动协议的,予以每人5000元奖励。 #
3.自2023年6月30日起中学结业直接步入事务所工作,在十年内取得“注册财会师全科合格证”并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协议的,予以每人10000元奖励。 #
4.通过在职学习,2023年度取得硕士学位并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协议的,予以每人10000元奖励。 #
(二)行业人才引入方面
从省外或行业外引入人才的,参照上述行业人才培养方面第1款、第2款、第4款予以奖励。 #
(三)行业继续教育方面 #
1.2023年度,对经省注协批准施行内部轮训的事务所,市直财会师事务所按参培注册财会师总数每人补贴400元轮训经费;各设区市所属财会师事务所按参培注册财会师总数每人补贴200元轮训经费。 #
2.2023年度各设区市注册财会师商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注协)联合跨地区举行座谈班、培训班的,按参培注册财会师总数每人补贴100元轮训经费给各省注协。 #
二、申报留意事项
1.报送单位请填写《2023年四川省注册财会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报送表》。 #
2.请各省注协组织做好本地财会师事务所的报送工作2024江苏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初审,签字签章后将所有报送材料汇总上报四川省注册财会师商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市直财会师事务所直接向省注协报送。
3.报送截至时间:2023年9月10日。 #
4.所有纸质报送材料一式两份2024江苏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电子版一并申报至省注协考培科。报送材料请以“事务所简称或市注协简称+奖补报送”命名打包发送至省注协考培科邮箱。联系人:冷杨,电话。省注协地址:西安市钟楼区河北路43号703室,邮编:。 #
5.请各单位如实具体报送,省、市注协在初审过程中,如发觉报送单位存在弄虚造假情形,将取消其报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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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奖补资金筹集到各报送单位,奖补资金的使用由报送单位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
附件:2023年广东省注册财会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报送表
湖北省注册财会师商会 #
2023年8月18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