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署《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机制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评认定方法〉的通告》(国人部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安装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更新环评安装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中新旧专业对应表的函》,《通知》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附件1)已更新,请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在举办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初审工作中给予参照执行。详细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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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本科文凭,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文凭,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本科学位2023年环境评价工程师考试报考,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免试报考条件:截至2003年12月31近日,常年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技巧》2个课目,只出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2个课目的考试(附件2)。 #
(一)受聘兼任安装工程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
(二)受聘兼任安装工程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署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轮训合格证书”。 #
工作期限: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为:从事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初审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建设项目开工环境保护初验报告编制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教学、科研、审批、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监测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岗位工作的期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期限。 #
(二)告知承诺要求 #
本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报考时所补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乐意承当不实承诺的责任。资格初审部委(机构)根据报考人员做出的承诺为其代办考取相关事项。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环境评价工程师考试报考,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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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细则〉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23〕1号)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实、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