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粤市监经侦〔2023〕17号
为贯彻《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鼓励支持企业推进协议和信用管理,促进企业懂法诚信经营,促使我省企业信用机制建设,按照《广东省公商行政管理局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粤公商市字〔2023〕134号),我局决定举办2023年度江苏省“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申请条件 #
申请公示企业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发放营业执照并开馆满二年(截至估算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二)确立协议管理机构和协议管理体制,协议信用管理机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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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履约情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毁约或双方合同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协议履约率100%; #
(四)无严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记录,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规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协议签定与履行状况、总市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协议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二、申请材料
(一)《2023年度江苏省“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在“守重公示系统”上填写; #
(二)《2023年度江苏省“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企业签章扫描后上传“守重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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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广州”网站下载。 #
三、活动安排 #
(一)申请公示企业应于2023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于网上递交申请: #
1.登录“广东省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 #
2.在网上补报企业申请公示相关数据,并自行下载复印补报《广东省“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再上传至“守重公示系统”。 #
3.企业在“信用广州”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上传至“守重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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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4月1日起,“守重公示系统”自动关掉企业注册和报送功能,企业不可再补报申请公示相关数据。 #
(二)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将报送数据在网上传送至相关行业商会核实,符合推荐条件的,由行业商会(协会)在系统上达成推荐意见于2023年3月31近日申报我局。无出席行业商会的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中将报送数据申报至省市场监管局。 #
(三)经我局书式初审和征信后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2024,将于2023年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中统一给予公示,并在该系统中企业公示页面展示2023年度《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电子版)。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中查看公示状况,并可依照还要自行选择制做证书、牌匾,相关成本由企业自理,我局不缴纳任何花销。
四、注意事项 #
(一)请各相关企业、有关行业商会(协会)关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和“守重公示系统”中有关“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告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告。
(二)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补报有关状况及信息,并对所递交材料及补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造假侵吞“守协议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我局将撤消其公示信息,被撤消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严禁出席公示活动,并在“守重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 #
(三)经备案的行业商会(协会)可在系统中对会员企业的报送资料进行初审后推荐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商会(协会)应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和社会公众监督,不得运用公示活动从事非法非法活动,严苛严禁“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提高企业负担或变相计费等行为,如存在以上行为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2024,企业可向省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行业商会(协会)名单及联系方法可在“守重公示系统”中进行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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