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告》(人职发[1993]1号)经济师考职称要求最新变化,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推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制。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份专业经理部委负责经济师考职称要求最新变化,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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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社部公布《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施行方法的通告》,国家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高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机制。 #
原则上来说,三个级别的经济师考试每年都只分别召开一次。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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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和高级经济师均设2个考试课目,详细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务》。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告》(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高级经济师考试中的专业课目均根据公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征税、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这10个专业类型分别命制考题。 #
历年来,全省高级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全省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为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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