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长江航道局综合管理岗位(认可)

2023年广东省黄河航道局综合管理岗位(认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面试成绩)招考公告 #
报考时间:自2023年4月6日9:00起至2023年4月28日17:00截至 #
为强化黄河航道人才队伍建设,经报上级批准同意,黄河航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黄河航道局创立于1957年,是隶属于交通货运部的正厅级慈善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成都合广州至淮河入成都全长2754英里干线主航道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同时还维护着副航道、小轮航道以及部份溪河河口航道833.1英里,维护总里程3587.1英里,共设助航标识5900余座。黄河航道局下辖黄河成都、泸州、重庆、宜昌、武汉、南京6个区域航道局和黄河重庆、万州、荆州、岳阳、九江、芜湖、镇江、上海8个正科级航道处,以及黄河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检测中心、长江航道治理中心、长江航道局档案中心、长江航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江航道局离退职员工服务中心6个支持保障单位;在黄河沿线七省二市设有73个航道处和23个其他机构。同时,负责管理黄河口航道管理局和黄河航道安装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计划 #
这次公布黄河航道局2023年度综合管理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计划的单位包括:黄河成都航道局、长江宜宾航道局、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重庆航道处、长江重庆航道处、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巢湖航道处、长江荆州航道处、长江南京航道局、长江江阴航道处、长江江阴航道处、长江江阴航道局、长江江阴航道处、长江南京航道处、长江航道检测中心、长江航道治理中心,拟应聘事业编制人员38人,详细计划参看《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综合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职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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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满足下述条件: #
(一)通用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
3.具备良好的品行; #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二)专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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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全省普通大学脱产大专统分的全全日制应届结业生(包含在三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医保记录,其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结业中学,或保留在各级结业生就业经理部委(结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属在三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考公务员2023年岗位,需签署《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
未列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警校结业生、在职或网路教育结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结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结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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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收硕士生年纪不少于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少于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教授研究生不少于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
3.出席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聘用公务员面试,面试总分不高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高于60分。 #
4.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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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不得出席应聘: #
1.现役军官; #
2.在读的非应届结业生;
3.未能解除纪律处分或则正在接受纪律初审的人员、曾被解雇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民事罚款的、刑事罚款时限未满、涉嫌非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则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依照有关规定必须执行回避机制的人员; #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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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法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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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模式。 #
本次公开招考选用网上报考模式。请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黄河航道局招考报考平台(),踏入“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综合管理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应聘”专题页面,按相关要求递交报考信息。
报考时间:自2023年4月6日9:00起至2023年4月28日17:00截至。 #
(二)报考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一寸两寸黑白电子登记照; #
2.身分证扫描件; #
3.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读时的成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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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聘用公务员考试面试成绩单(截图); #
5.本人荣获的专利,发表的论文、专著,荣获的奖励、荣誉证书等; #
6.其他有关材料等。 #
五、笔试方式和内容 #
直接选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聘用公务员面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面试。 #
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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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口试前将对招聘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从符合应聘条件的招聘人员中,依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聘用公务员面试成绩等状况,按不少于各岗位计划应聘数量的3倍择优确定口试人选。取得口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黄河航道局网站()上进行通告或发布。 #
口试选用结构化口试形式进行。 #
七、体检和调研 #
口试结束后国考公务员2023年岗位,依据招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应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列确定踏入复查、考察人选。出席口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满分的70%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未合格者不予估算综合成绩,不得踏入复查和视察环节。考取同一岗位招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排行靠前,面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第二轮笔试。 #
综合成绩的估算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记入综合成绩。 #
复查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单位所在地“三甲”以上诊所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逐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复查工作的通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复查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复查操作指南(试行)〉有关内容的通告》(人社部发〔2023〕140号)等规定组织推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调研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视察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还要制定,并对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
出现招聘人员自愿舍弃、体检或视察不合格状况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入闱复查、考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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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拟聘人员 #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视察状况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发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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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核实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中反映的影响录用问题一时无法查实的,中止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用人单位通告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依照还要入闱。 #
九、其他留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近日取得相关文凭,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人员只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递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考严禁情形,以及遵守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早已代办录用手续的,也将给予清退。 #
(三)招聘人员在报名其间,请及时关注黄河航道局网站()上公布的通告、公告等招聘信息。同时招聘人员在招任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因个人通信不畅、信息接收不及时等诱因引起招聘人员误考、迟考的,导致后果自傲。 #
(四)本次招考相关事宜由黄河航道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考接受社会监督,黄河航道局纪检监察部委监督电话:。 #
(六)咨询电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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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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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航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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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成都航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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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黄河四川航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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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
黄河上海航道局
黄河三门峡航道局
0717-
汉江襄阳航道局 #
黄河上海航道局
黄河航道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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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重庆航道处 #
黄河重庆航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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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襄阳航道处 #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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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襄阳航道处
0730- #
汉江襄阳航道处 #
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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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苏州航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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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3- #
黄河南京航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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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
黄河广州航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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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系统咨询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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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航道局2023年度综合管理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xlsx
黄河航道局 #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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