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2023年10月9日起试运行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据悉,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县级财会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建和财会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告》要求,海南省财政厅决定自2023年10月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举行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四川省会计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 #
这次采集人员包括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文员;报帐;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总额)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决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财会报告(预算报告)编制;财会监督;财会机构内财会档案管理以及其他财会工作。同时,兼任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经理人员)、总财会师(财务主管)的人员也在采集范畴。 #
此外,在职的财会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不在职但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财会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历的脱产在校生按学院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经历的脱产在校生待工作后再进行采集。按照有关规定河南会计信息管理系统2024,统招在校生勤工助学或见习不视为即将从事财会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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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河南会计信息管理系统2024,集中采集阶段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会人员信息采集事关财会人员切身利益,是举行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高端财会人才选拔和轮训及财会人员诚信档案等相关业务的重要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