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今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现将今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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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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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23年注册税务师考几年,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述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出席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则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学院大专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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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学院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则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学院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
(二)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出席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
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考之日止不满5年者。
2.曾经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违法遭到禁考处理时限未满者。 #
二、报名时间
(一)报考时间:今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
(二)填报名时间:今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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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请于截至日期前完成报考流程,逾期将难以代办。 #
三、报名程序
出席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应该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系统”(网址,简称报考系统)进行报考,或则通过点击中国注册税务师商会官网()的“税务师考试”栏目,或则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商会官方陌陌公众号的“考试服务”进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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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报考人员报考 #
首次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后,应首先完成实名注册,之后按报考指引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来一年1寸免冠白底护照照2023年注册税务师考几年,选取报名课目并完成缴费。有工作期限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填写工作履历。 #
报考前应打算好符合要求的近来一年1寸免冠白底护照相片(相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蓝色背景,宽295象素,高413象素,此相片将被用于准考证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期截至后不得更换相片。 #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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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次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核实个人信息。步入“信息采集”页面,逐条按要求核实、填写,如信息有变动的,应更正更新。选取报名课目并完成缴费。 #
(三)缴费
1.考试费标准:每科人民币93元。 #
2.支付方法:提供支付宝、微信两种支付形式。 #
3.支付时间:今年5月10日10:00至7月10日24:00;今年8月5日10:00至8月18日24:00。报考人员应于截至时间前完成缴费。 #
4.报考期内(今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已缴费报考人员可申请退钱,报考期结束后报考费原路退回,逾期不再受理退钱申请。报考期结束后,因个人诱因不能出席考试,考试费不予返还。(注:填报名期间今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不受理退钱申请) #
(四)报考完成
1.报考完成后,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考状态及报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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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完成后,在填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降低或调整报名课目,不可调减报考课目,不受理退钱申请。 #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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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未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学历(学位)的专科应届生,应在“是否在校生”处选择“是”,并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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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美国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编号栏应填写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编号。
3.学历证书丢失、损毁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步入学信档案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查询不到的,应向学信网或相关受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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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先工作后入学的成人、自考等相关专业本科应届结业生,应填写工作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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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免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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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三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
2.已评聘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三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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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的考试。 #
(二)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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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今年5月10日10:00至6月30日17:00。 #
补申请期:今年8月5日10:00至8月10日17:00。 #
(三)申请程序
(1)首次申请,登陆“报名系统”,步入“免试申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页电子图片。
(2)已申请并经初审通过的,继续有效。
全省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初审。初审时间约5个工作日。 #
五、考试课目、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
(一)考试课目 #
《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
(二)考试大纲
《今年度全省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商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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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用书 #
依据《今年度全省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省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全省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专家委员会编撰,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预计5月上旬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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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可通过中税协官方授权书城、中国税务出版社网店、各地新华书城、京东、当当网等正规渠道订购正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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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城市 #
(一)考试形式 #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法,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卷、作答并递交答题结果。 #
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即谷歌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
(二)考试时间 #
今年11月19日: #
09:00—11:30税法(一)
13:00—15:30税法(二) #
16:30—19:00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今年11月20日: #
09:00—11:30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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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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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城市
具体考点城市信息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
七、准考证、考试成绩、资格证书 #
(一)准考证复印 #
考试报考人员应于今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20日15: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完成报考流程的报考人员,不能复印准考证和出席考试。报考期内已选择退钱的课目不在准考证上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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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试人员需持身分证原件和复印的纸质准考证出席考试,不可持电子身分证和电子准考证出席考试。 #
(二)考试成绩认定 #
1.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自今年度起推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题满分(140分)的60%(84分)。 #
2.中国注册税务师商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后,应试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复印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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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成绩推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出席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的考试。
4.按照有关文件,因疫情影响未能出席2023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
(三)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1.中国注册税务师商会发布资格证书办理公告后,已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办理程序。 #
2.为保障部队高校或2001年(含)前取得本公告第一条相关学历的全科合格人员能顺利完成证书办理工作,请上述有关人员登陆学信网或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受理机构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妥善存留。 #
3.经初审,符合结婚要求的全科合格人员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商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4.实行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持证人员届时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证书查验”查询并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
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市民报名事宜
(一)台湾、澳门地区市民出席考试的相关问题
1.台湾、澳门地区市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大陆城市或在新加坡考试。 #
2.选择在大陆考区考试的人员,考试报考程序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
3.选择在台湾地区考试的人员须按以下程序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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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今年5月10日10:00至今年6月21日17:00或今年8月5日10:00至8月11日17:00之间将填写好的报考信息表邮件新加坡税务学会初审(报考信息表见附件)。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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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mail:.hk
(2)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现场初审事项委托台湾税务学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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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科考试费¥900元。报考人员现场初审报考资格时直接交新加坡税务学会。 #
(4)报考人员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5)应试人员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分护照在台湾考区指定考场应试。 #
(6)凡在2009年3月31近日成为台湾会计师帮会即将会员的台湾地区市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初审通过者,可免试该课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 #
(二)香港地区市民出席考试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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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市民出席考试的人员根据本公告执行(第八条第一项除外)。 #
九、其他注意事项 #
(一)报考人员应阅读《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并遵循有关规定。
(二)报考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期限和取得结业证书期限的默认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 #
(三)鉴于疫情防治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考人员谨慎选择报名地,降低毋须要的流动。建议报考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省内就近报考出席考试。应试人员须依照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治要求,遵循并配合落实相关规定,不符防疫规定者难以步入考场出席考试。 #
(四)考试费收据:报考人员应在缴费前正确填写开票信息,收据将于报考期结束后出具。
(五)考试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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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问题解答”栏,查询问题解答。 #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寻问“在线客服”咨询。 #
3.热线咨询:、(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