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广东省市级机关公开选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十七大精神,服务“五新”战略布署,促进追赶赶超,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聘办法(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院校结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79号)有关规定,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举办2023年市级机关公开选聘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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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选聘的职位 #
本次公开选聘包括校长科员、副院长科员和科员职位,总计45个职位、遴选51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3年西安省市级机关公开选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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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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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
2.西安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
3.西安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省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
(二)报考人员应该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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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符合本级机关最低工作期限规定;没有最低工作期限规定的须在当前所在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 #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评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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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取书记科员职位,须历任乡局级副职职务或任乡局级正职职务3年以上;考取副部长科员职位,须历任乡处级正职职务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
5.年纪通常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确因工作或职位特殊须要,选聘机关可适当限定或放宽年纪要求,具体职位年纪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
6.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院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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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的机关工作时间、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历时间、任现职级时间的估算截至日为2023年10月12日。
(三)具有下述情形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仍未作出推论的。 #
2.受处分期间或则未满影响时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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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公开招录被录用,当次招录公告或所考取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期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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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职位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党建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对《职位表》中所载情况须要咨询的,可直接拨通选聘机关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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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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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选聘采取报名者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考。报考时间为: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8:00。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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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陆本次公开选聘报考平台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报考(不设现场报考)。也可登陆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党建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点击“2023年市级机关公开选聘公务员专题”进入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考。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报职位。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对弄虚造假的,将取消出席本次选聘资格。
3.上传近日2寸免冠正面护照照(jpg格式,3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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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印《2023年广东省市级机关公开选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不得进行改动。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后,根据党员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任免机关研究同意后,初审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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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初审签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图片的方式通过报考系统上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考步骤的,视为舍弃报考。 #
6.10月11日公布一次各职位报考情况。 #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各选聘机关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0日8:00至10月13日18:00。在此期间,报名者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报名职位,报考时间截至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名职位。 #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登入指定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面试根据每名报名者50元的标准收费。交费截至时间为10月13日24:00。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舍弃报考。
(四)不足开考比列的改报 #
各选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公开选聘计划人数的比列不得高于5:1。高于5:1的,将削减选聘计划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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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达不到开考比列削减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将于10月16日9:00至18:00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被取消职位报名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不得改报已取消的职位。 #
改报由被取消职位所在的选聘机关电话告知报名者。报名者重新确定报名职位,在原《报名推荐表》上将“遴选机关及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两项手写更改后传真到该职位所在选聘机关,并电话联系改报资格审查事宜,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10月16日9:00至18:00。 #
(五)网上下载复印准考证 #
报名者于10月23日8:00至10月27日24:00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复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复印准考证形成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
准考证是报名者出席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必须出示的账簿之一。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施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面试后、面试前,由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选聘机关组织施行。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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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 #
1.面试课目与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新政理论水平、分析判定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抒发能力等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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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10月29日9:00至12:00,统一在重庆市进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分证原件和准考证出席。 #
11月6日,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报名者步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名者可登陆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
(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
1.步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人选,以报名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根据与选聘计划人数5:1确定。如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人数不足选聘计划人数5倍的陕西省公务员局官网,则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全部确定为步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 #
11月6日,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站陕西省公务员局官网,公布步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 #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于11月9近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选聘机关通知。出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分证原件、准考证。 #
11月13日,报名者可登陆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查询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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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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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步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与选聘计划人数3:1的比列确定,其中,未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以(面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如拟步入资格复审末位人选的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与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合成成绩并列,则同时步入资格复审。 #
11月13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步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2.11月14日至11月16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分证原件及打印件、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打印件(需加盖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私章)、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等。资格复审材料由选聘机关存留备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步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
因步入资格复审人选舍弃或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缺额,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或面试与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合成成绩由高到低次序依次入闱。
(四)笔试 #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步入笔试环节。11月20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入闱。 #
2.笔试采取结构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养和能力。如出现笔试人数多于或等于选聘计划人数的,有1人出席笔试的,报名者成绩不高于本人所在考场实际出席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步入下一环节;有2人(含)以上出席笔试的,除综合成绩排行末位考生外,该职位其他笔试人员步入下一环节,对于该职位末位考生,如笔试成绩不高于本人所在考场实际出席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步入下一环节。 #
3.笔试时,考取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分证原件、准考证。
4.笔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
(五)综合成绩 #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
1.未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
2.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15%和35%合成。即: #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笔试成绩×35%。
五、考察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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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察
1.确定步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列为2: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如拟步入考察的末位人选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为步入考察人选。
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四川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步入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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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察。考察由各选聘机关组织施行,在考察人选公布后一周内完成。各选聘机关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养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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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察产生的缺额(如一个选聘职位,步入考察的人选,考察均不合格),不再入闱。 #
(二)复检 #
1.确定步入复检人选。依据报名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选聘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根据与选聘计划人数等额提出出席复检人员名单,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
2.复检。复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施行。具体步入人选以及复检时间,以复检公告为准。 #
考生对复检不合格的推论如有疑议,在接到复检推论通知7日内,可向复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体检推论为准。
因复检不合格或舍弃复检产生的缺额,经选聘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可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入闱。
六、拟定人选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制定选聘人选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西安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四川省公务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结果而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入闱。 #
2.补办手续。公示届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印发公开选聘结果通知,各选聘机关在4个月内办妥相关手续。 #
七、纪律要求 #
出席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和报名者,要严格遵循公开选聘纪律和新政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确保选聘工作公正、公正、有序地进行。对违犯公开选聘纪律的报名者,一经查实,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选聘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步入考察环节后舍弃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席湖南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聘;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
八、其他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