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按照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今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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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评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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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在我区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永居证或各地颁授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出席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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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区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省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出席职称评审。 #
(四)公务员(含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离休人员不得出席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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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社局布署,全区各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今年12月末前完成,具体评审申报时间和申报呈报要求由各评审委员会成立单位通知确定。如遇特殊情况,评委会成立单位确需延后评审的,应在12月15近日向核打算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书面申请。
呈报省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评委)或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省高评委(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成立单位报送材料的通知要求呈报。推行“考评结合”的中级经济师等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 #
三、申报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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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高评委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9000/rsrc/ww/.html,下同)”-“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市转发省高评委(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通知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同)-“服务大厅”-“职称评审”栏目查询。 #
(二)市成立的高、中、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威海”栏目或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大厅”-“职称评审”栏目以及相应评委会成立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三)我区成立的中、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或由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成立单位在官方网站上发布。
四、申报评审条件 #
(一)依照国家和省制订的职称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对省里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未完成修订的,仍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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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出席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期限要求。技工高校高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结业,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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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由市、区组织的职称评审时,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种证书自愿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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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技工高校班主任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出席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
(五)对中、初级职称推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施行中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出席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季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订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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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做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直接列入高层次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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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组织抽调早退出席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开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三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市级以下或则对口增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抽调期间专业工作量根据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任期内可以累计估算。疫情防治一线医护人员按原新政执行。 #
(九)继续开通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红色通道,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短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申报中学级职称,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办发〔2023〕5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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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做出具体要求,推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中业绩明显、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组织评议和认定,可不受单位现有岗位比列限制申报。中学级职称申恶报递交《事业单位推荐申报中学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如有不受岗位比列限制申报情况需在表中给以备注,并递交组织评议认定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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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手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经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学习、学时申报等在“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完成即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个人用户名为本人身分证号,密码为身分证号后六位。) #
(十二)高层次人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援藏援藏援青人才、一线疫情防治人员等有特殊新政的,根据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新政文件名录》详见附件6)。 #
五、申报和初审要求
采取网路化申报形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补报、审查初审、信息呈报等。 #
(一)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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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补报。职称申报评审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订本人姓名高级经济师职称怎么评定最新变化,禁止别人代签。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则网上上传电子旁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
(二)单位初审、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
用人单位应该打破档案、身份限制,完善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创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降低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组建推荐委员会)高级经济师职称怎么评定最新变化,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组织施行,主管部门应强化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初审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按照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多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和《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缘由。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成立单位初审 #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新政。呈报部门、评委会成立单位要认真初审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背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造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新政规定的。
六、评审组织
(一)《环翠区成立的高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附件5)。 #
(二)各评审委员会成立单位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订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德才兼具、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平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根据,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方法和办法。 #
(三)对不具备成立评委会条件,或因工作性质特殊在规定范围内的评委会不能评审的,可委托相应的评委会代为评审。区外单位委托我区评审职称,以及我区相应评委会之间须要委托代评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出具委托函,相应的评委会成立单位方可受理。评审结束后,及时反馈评审结果给开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由其按规定核准公布和领取证书。
七、公示及发文发证 #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成立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成立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多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成立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打算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帐户自行下载复印电子证书。 #
八、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季军企业职称申报评审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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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布署要求,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季军企业职称申报评审专项行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进一步畅通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构建建立中小微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构建评价标准,明晰申报渠道,丰富评价方法,并制做新政“明白纸”和申报“流程图”,采取组织现场宣讲、开设网路课堂等各类形式,着重提升职称新政知晓率,提高企业和专业技术人才获得感和满意度,迸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
九、有关要求
(一)强化新政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是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涉及面广,新政性强。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职称评审申报通知、申报新政和评审结果等信息,畅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种企业、非公组织、新兴社会组织推荐评审,着力让各种人员知晓职称新政。 #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新政要求,加强新政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变革措施早日落地、发挥实效,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评委会成立单位要着力履行职责,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要高度注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的信访、投诉问题,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查证,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造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正公平。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造假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法违纪的,根据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以核取缔理;涉嫌违规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
(三)强化监督督察。各部门(单位)和各评委会要构建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洁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约请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监督检测。用人单位要构建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评委会成立单位要与评委签署遵循评审纪律承诺书,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构建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觉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防止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
(四)加强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初审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和材料初审工作,做好评审前材料分类整理、准备工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服务工作;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工作程序、评审质量;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测。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施行“谁初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那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递交的申报材料,发觉其初审不认真或则违背评审新政、违反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形式,强调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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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量申报或则评委会如期开评的,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不得私自扩大、增加或降低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违背评审程序和规定,随便增加评价标准。对评审结果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评审委员会成立单位,由核打算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调查评估,视情况给以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
十、规范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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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具有信息发布权限的单位,要根据“谁制订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平台发布的各种公告、通知等信息进行一次彻底排查,确保发布、转载的信息不存在违法内容。要完善信息发布初审流程,禁止在系统发布未经本单位负责人初审的信息。要及时维护系统平台各栏目内容,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职称新政、评审通知、结果公示、公布文件等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平台相应栏目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新政执行。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关于变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638号)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新政调整,按新的新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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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翠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