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
自然资办发〔2023〕47号 #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西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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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摸透全省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借助耕地后备资源,加快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新政施行,依照部重点工作安排,部决定举办新一轮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评价目标任务
以第三次全省国土调查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农地为评价对象,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宗地举办调查评价,产生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二、调查评价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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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农地四类图斑为对象,分10项指标逐图斑进行评价,产生是否适合开发成耕地(即宜耕性)的明晰推论。具体评价指标包括生态条件、地形斜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玉质、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长度、耕作便利度。 #
在调查评价过程中,应将水资源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根据“以水定地”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对区域内水资源尤其是农业灌溉用水进行评价剖析,做出是否适合垦造耕地的明晰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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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评价方式 #
(一)“自上而下”统一底图。
为确保调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这次调查评价采用“自上而下”统筹推动的形式,由国家统一制做调查评价底图,各地在市级组织安排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对所有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内外业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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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逐宗地调查评价。 #
各省份搜集相关工作数据成果,组织各镇市对国家下发图斑逐宗地举办宜耕性评价,依照“限制性因子”评价法确定每位图斑的宜耕性。
(三)补充调查评价。
各地在调查评价过程中,发觉因局部小气候、灌溉条件等诱因,有些图斑虽不在国家下发底图范围内,但能否达到评价指标要求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国土资源部网站,可以同步举办补充调查评价。
(四)综合评价剖析。 #
各地应结合当地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对产生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进行综合剖析判定,并充分征询当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和林草等相关部门意见国土资源部网站,必要时可组织可行性论证。调查成果应以县为单位逐级报送汇总,市级要对各市市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国家将对全省成果进行内业核查,必要时举办外业查证督查,确保调查评价成果质量。
据悉,本次调查评价工作后,各地因新建小型水利工程才能有效降低耕地后备资源的,可以省为单位将新增耕地后备资源情况以专报方式及晨报部。 #
四、组织施行 #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是强化耕地保护、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注重,认真组织,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调查评价工作按量保质完成。 #
(一)组织模式。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由国家统一布署和组织施行。国家制订统一的调查评价方案和数据库建设标准,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地方上报成果进行核查;地方根据国家统一的方案和工作要求举办评价,对成果逐级检测核对,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举办剖析评价。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在国家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拟定市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方案,细化调查评价要求,但评价标准不能高于国家方案要求。调查评价工作由市级统筹组织、县级具体施行,各市也可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省、市统一进行调查评价的方法。
(二)进度安排。 #
2023年7月末前,国家完成调查评价方案编制,发文布署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以县为单位制做调查评价底图发到各地。 #
2023年8月至今年3月,地方全面举办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市级检测通过后,于今年3月末前将全部成果上报国家。 #
今年4月,国家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国家级核查。
今年5月至6月,举办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集成,对数据进行汇总和剖析,完成报告编撰。 #
(三)施行保障。 #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由部耕地保护监督司、自然资源调查检测司会同中国国土勘察规划院组织制订统一的技术要求。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省(区、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组织与施行,严格依照技术方案有关要求,强化对调查评价成果的初审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各地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调查评价经费,保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顺利举办。地方应严格依照批准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
2023年7月2日
附件: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