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党员)处: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及全省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组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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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施行。 #
(二)各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考组织工作。资格审核工作由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资格的一审。 #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20日三天。 #
全国考点设置视报考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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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
考试课目设置仍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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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施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出席全部课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课目;免试部份课目(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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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题题型及答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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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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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应考时,可携带纯色墨水笔、2B钢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要,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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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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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台湾、澳门市民,知法守法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出席全部课目的考试。 #
1.1980年末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末前,取得非规划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学院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仿专业学院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学院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仿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仿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
(二)免试部份课目的条件。 #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课目,只出席《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课目的考试。 #
1.1999年4月7近日,被任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曾经(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仿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
2.1999年4月7近日,被任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曾经(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学院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仿专业学院专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
3.1970年末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末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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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期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至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
六、报名组织 #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考、网上支付的报考组织形式,报考时间从6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考时间原则上不多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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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宁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报名人员在市直报考点报考,网上报考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吉林建设人才网()。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考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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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新报考出席此项考试的报名人员,需在报考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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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名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无锡市草场门大道101号文荟大楼5楼5105室,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浙江建设人才网()。 #
代办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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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下载复印的2013年度报考表; #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打印件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免试部份课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打印件;
3.本人市民身分证(或士官证)及打印件; #
4.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考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本人近日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相片)免冠护照相片1张(贴于报考表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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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应对照报名条件认真自查报名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名条件而被取消报名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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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以往已出席过此项考试的报名人员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上报考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考,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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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0月10日起,考取人员可登入报考网站下载复印准考证。 #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出席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城等正规书城自行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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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收费事宜 #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缴纳,报考费按每人每科10元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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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事项 #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名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手册查询联系方法。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