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摘要
招投标管理方面,依据陕西省住建厅与四川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楼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关于评标办法的规定,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标法的标的,信用评价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大于10%;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的标的,信用评价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大于5%。
#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施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借以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自今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对本省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施行企业信用评价打分,对评级较低的企业将在日常管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
#
《意见》由总体要求、评价方式、信息采集和异议处理、评价成果应用和其他共五部份十五条组成。 #
1.关于适用范围和评价内容。明晰信用评价的对象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楼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浙江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系统平台,评价内容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基础能力、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行为。 #
2.关于评价体系和计分方式。信用评价体系以规范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行为为基础,以鼓励企业适度扩张、建精品工程为导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采用打分制,由企业基本信息分(40分)、良好信息加分(40分)和不良信息扣分(70分)三部份组成,最高分为150分。其中,企业基本信息分,由基础能力分、项目基本信息分、工程业绩分组成;良好信息加分由企业通过获得嘉奖奖励、争先创杯和科技创新等获得;不良信息初始分70分,按照企业被依法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扣分,扣分下不封皮。
3.关于信用结果的应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与行政许可、激励性评价、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等挂钩,施行差别化管理。信用监管方面,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合理增加抽检比列和频次,鼓励增加工程各种保证金比列或减免保证金,对信用评级较低的企业将纳入监管重点对象,在行政管理中取消已享受行政便利举措。市场准入方面,信用评价结果施行分级管理并完善严重失信名单,各地可依照实际情况限制或严禁级别较低的企业步入。招投标管理方面,依据省建设厅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关于评标办法的规定,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标法的标的,信用评价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大于10%;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的标的,信用评价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大于5%。
往期回顾 #
随时查看,不错失重要公告公示信息 #
一触远眺浙江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系统平台,扫码开启“信息订制”服务
#
扫码步入信息订制服务
请点击右上角的菜单,设置为「星标」,即可从订阅号列表上方快速浏览及时获取消息,请及时标明,多点文末的「在看」,分享给更多的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