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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考区年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通知

2023-11-2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八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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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3〕53号)要求,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形式,定于2023年5月召开。现将南京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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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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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报考出席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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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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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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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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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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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

(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在辽宁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定其会计工作期限的参考根据。符合报考条件的中级资格考取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以免影响考取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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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

二、报名地点 #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 #

2.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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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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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捷原则在大陆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中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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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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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价费函[2011]30号、36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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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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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费,每人10元。 #

2.考试费,每科60元。 #

(二)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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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费,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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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费,100元。 #

四、考试课目和考试大纲 #

(一)中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

(二)中级资格考试课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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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大纲使用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23年度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报名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登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订购相关考试教材。 #

五、考试时间 #

(一)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课目 #

备注 #

5月15日至19日 #

5月22日至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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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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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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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

14:30-17:30 #

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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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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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礼拜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

六、报名时间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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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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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3晚会计资格考试全部推行网上报考。报考及交费时间从2023年12月7日至25日,其中,中级截止25日;中级递交初审资料截止24日,交费截止25日,逾期不再受理。在上述时间内,考取人员登陆“江苏会计考试”(),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考,并按照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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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陆“江苏会计考试”,阅读操作指南和报考所在地报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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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实名认证; #

3.信息补报并上传相片。该相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辨识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相片。因而,考取人员须打算标准护照数字相片(蓝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下载相片初审处理工具,根据规定要求,对报考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相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难以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辨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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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延后的中级资格考取人员,直接步入准考证复印环节。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局。 #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流程 #

1.信息采集 #

登陆“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初审后方可考取。为了确保网上报考有序进行,请报名人员勿必提早完成信息采集。早已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须要更改的报名人员可直接步入网上报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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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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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陆“江苏会计考试”,先阅读操作指南和报考所在地报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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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步入报考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名地区进行报考,报考系统将从四川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阅报名人员信息,考取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并补充建立。 #

(3)按照要求上传相片(相片要求同中级)。 #

(4)复印“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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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传初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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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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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复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结业的本科及大专以上报名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初审根据苏财会函〔2023〕6号文执行。 #

(3)南京市属地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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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历年继续教育证明(在“其他”栏上传)。 #

(5)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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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湾、澳门、台湾村民本人有效身分证明扫描件。 #

4.资格初审 #

资格初审统一施行网上初审,从2023年12月7日开始,截止12月24日24时不再受理,初审工作截止12月25日18时结束。报名人员完成网上报考并递交后,工作人员在3天内完成初审。 #

(四)网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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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费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5日24时。中级资格考取人员上传相片成功后,即可直接交费;中级资格考取人员需通过资格初审后才可以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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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行登入“江苏会计考试”,按照系统提示收取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考但未成功交费的,视同舍弃报考。交费确认后,不再申领退钱。 #

上一年度早已出席过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登陆报考系统后直接步入交费环节(系统手动判定)。 #

(提示:考生交费完成后,假若系统未提示交费成功,勿必先查证帐户信息,切忌连续重复操作交费环节。) #

交费成功后,考取人员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复印电子收据,财政部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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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准考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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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至14日,报名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复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分证一致,否则严禁出席考试。报名人员勿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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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信息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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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补报相关信息时,勿必认真细致,确保确切无误。假如发觉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期限和要求如下: #

1.中级资格交费前,考取人员发觉信息错误,可联系扬州市财政局申请更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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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报名人员交费后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如发觉信息错误,可向报考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更正。假如是选择报名地区错误,不予更正,只能注销重新报考(报考时限内),且报考费用不予返还。 #

3.2023年12月31日之后,所有报名人员如发觉信息错误,请予2023年4月1日至16日,向八县(市)、区财政局申请更正,各市(市)、区财政局受理后集年报市财政局。2023年4月16日之后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

七、成绩查询 #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6月15近日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6月22近日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分证和准考证号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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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外向八县(市)、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各市(市)、区财政局受理后集年报市财政局,并向考生提供相关课目的明细分值。 #

八、证书领取 #

(一)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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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出席我市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成功后直接出席考试,不须要接受考前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按照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护照到指定地点发放中级资格证书(不再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

各市(市)、区财政局在领取证书时,应强化监督检测,发觉不符合条件或则弄虚造假的考生,一律不予领取中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计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

考生在发放中级资格证书时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应递交下述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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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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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学或以上学历证书或则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止2023年7月); #

3.南京市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社保证明);新乡市在校中学生学籍证明;新乡市其别人员户口证或居住证。 #

(二)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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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中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领取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中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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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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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市)、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的新政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惑,应现场答复,难以现场答复的,应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欺瞒。各镇(市)、区财政局要提醒广大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新政和信息,并及时向报考所在地财政局咨询相关事项,避免上当被骗。 #

合肥考区各市(市)、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

(一)中级报考咨询: #

范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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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财政局 #

海门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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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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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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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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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口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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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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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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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财政局 #

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二)中级报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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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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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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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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