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23〕1号)精神,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和主考中学意见,决定从2023年下半年起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等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考生可使用免费预约邮件提醒服务,届时会通知您2023年广东专升本报考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考试节点! #
一、本次专业调整仅限于我省现开考专业(见附件),不包含已公布停考的专业。 #
二、专业调整后全部使用全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三、我省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
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的报考报名、毕业初审、毕业证书颁授和注册等使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专业清单》内专业。
2023年下半年前,我省自学考试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仍使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现开考专业。
四、现开考专业的专业类型调整为本科和自考两类,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也称为“专科”,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也称为“专升本”。
五、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届时我省将按照新版专业基本规范要求对开考的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六、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不进行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等调整,停考过渡期内仍使用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进行自学考试报考报名、毕业初审、毕业证书的颁授和注册等工作,停考过渡届满不再颁授该专业结业证书。 #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次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河北教育考试院自考,着力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施行。
#
附件: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 #
以上就是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专业调整的通知河北教育考试院自考,专升本各科目文字版精华资料、套系试卷等,考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免费下载!更多复习资料持续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