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

关于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会考〔2023〕3号 #
各市辖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辖市、济源示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省会计考办)《关于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8号)精神,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5月召开,全部采用无纸化形式。现就我省2023年度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报考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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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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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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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条件: #
1.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在2023年12月15近日登入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对于不符合当初报名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出席并通过2023年及之后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不得申领高级资格证书,不能报考出席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和评审。 #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借助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会计工作期限;出席中级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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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考。 #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河南会计考试,根据就近便捷原则在大陆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中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
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
(六)报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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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人员应按照报考条件规定在我省报考时间段内登陆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htp://)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再度登录报考网站,网上递交所在单位签章的报考信息表,等待报考点初审)。
2.报名人员在初审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取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考时间段内再度递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勿必于网上交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考网站繳纳考试考务费。未按要求交费的,视为手动舍弃
3.报考申请被接受后手动生成的网路报考注册号和密码是报名人员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交费等事项的重要根据,请勿必妥善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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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人员补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个人相片应背部清晰、亮度适中。交费完成后,考取信息、照片将难以更改,因补报信息、上传相片错误或相片不清晰等诱因未能出席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引致报考失败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当责任。报名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切勿让别人或培训机构代报考,因代报考导致的有关问题,由报名人员自行承当责任。
5.已确认交费的报名人员,勿必于网上复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陆原报考网站下载复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印准考证的河南会计考试,视为手动舍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二、考试课目 #
(一)中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二)中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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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才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出席中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会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省会计考办制订的2023年度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
1.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
2.中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礼拜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
(二)考务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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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1月25近日,各市辖市、济源示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地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课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形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
2.(1)网上报考时间:2023年12月15日00:00至12月24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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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6日8:00至12月25日17:30。 #
(3)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2月16日8:00至12月25日23:59 #
(4)网上复印准考证时间:中级2023年5月8日00:00至5月22日23:59。中级2023年5月8日00:00至5月14日23:59。 #
以上报考、审核、缴费和复印准考证时间全国统一。2023年12月25近日,各地会计考办妥成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考工作。按照全省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考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填报名。 #
3.2023年4月16近日,各地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的起止日期。 #
4.2023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组织中级中级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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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3年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出席全省集中网上评卷。
6.2023年6月15近日和6月22近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分别公布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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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地会计考办可向主动提出需求的考生提供相关课目的明细分值,同时完成本考区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 #
五、考试形式与组织 #
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按属地化原则由各地会计考办负责;考点由各地会计考办统一设置。 #
六、其他要求 #
(一)各地会计考办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考工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 #
(二)各地会计考办应于考试开始2近日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打算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查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严打作弊活动的各项打算工作。 #
(三)各地会计考办要严格依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则,提升服务意识,认真负责,悉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并根据本地区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制订疫情防治举措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各地会计考办应按豫发改收费〔2023〕326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缴纳考试报考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要强化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以保障,确保考试工作完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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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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